老子校釋

 

目錄

老子道經

    一章
    二章
    三章
    四章
    五章
    六章
    七章
    八章
    九章
    十章
    十一章
    十二章
    十三章
    十四章
    十五章
    十六章
    十七章
    十八章
    十九章
    二十章
    二十一章
    二十二章
    二十三章
    二十四章
    二十五章
    二十六章
    二十七章
    二十八章
    二十九章
    三十章
    三十一章
    三十二章
    三十三章
    三十四章
    三十五章
    三十六章
    三十七章

老子德經

    三十八章
    三十九章
    四十章
    四十一章
    四十二章
    四十三章
    四十四章
    四十五章
    四十六章
    四十七章
    四十八章
    四十九章
    五十章
    五十一章
    五十二章
    五十三章
    五十四章
    五十五章
    五十六章
    五十七章
    五十八章
    五十九章
    六十章
    六十一章
    六十二章
    六十三章
    六十四章
    六十五章
    六十六章
    六十七章
    六十八章
    六十九章
    七十章
    七十一章
    七十二章
    七十三章
    七十四章
    七十五章
    七十六章
    七十七章
    七十八章
    七十九章
    八十章
    八十一章

附錄老子韻例

    <表格、圖、表解>

後記
補遺

    版本補遺
    書目補遺

補注

    三章
    七章
    八章
    九章
    十四章
    二十章
    二十一章
    二十四章
    二十八章
    三十五章
    五十一章

 
 
 
 

老子道經

唐易州龍興觀道德經碑本

錢大昕曰:案河上公注本「道可道」以下為道經卷上,「上德不德」以下為德經卷下。晁說之跋王弼注本,謂其不析道德而上下之,猶近於古。不知陸德明所撰釋文,正用輔嗣本,題云「道經卷上」,「德經卷下」,與河上本不異。晁氏所見者,特宋時轉寫之本,而翻以為近古,亦未之考矣。予家藏石刻道德經凡五本,惟明皇御注本及此本,皆分道經、德經為二,蓋漢、魏以來篇目如此。而此本為初唐所刻,字句與他本多異。如「無」作「無」,「愈」作「俞」,「芸」作「云」,「譽」作「豫」,「荒」作「忙」,「佐」作「作」,「央v作「翕」之類,皆從古字。又如「故能蔽不新成」,石本作「能蔽復成」。「師之所處,荊棘生」下,石本無「大軍之後,必有凶年」二句。「上將軍居右」下,石本無「言以喪禮處之」句。「夫唯病病,是以不病;聖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石本但云:「是以聖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此類皆遠勝他本,聊舉一二,以見古石刻之可貴也。武億曰:分老子道經卷上,德經卷下,亦與古本相彷。

後陸放翁題跋云:「晁以道謂王輔嗣老子曰:『道德經不析乎道德而上下之,猶近於古。』今此本已久離析。」然則宋已失輔嗣定本。今邢氏論語疏引老子德經云:「天網恢恢,疏而不失。」此其可徵之一也。然又考漢書注,如顏氏于魏豹傳,引老子道經曰:「國家昏亂有忠臣。」田橫傳引老子德經曰:「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穀。」楚元王傳引老子德經云:「知足不辱。」嚴助傳:老子所謂「師之所處,荊棘生之」者也。師古曰:「老子道經之言也。」揚雄傳「貴知我者希」,師古曰:老子德經云「知我者希,則我貴矣」。酷吏傳老氏稱「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法令滋章,盜賊多有」。師古曰:「老子德經之言也。」「下士聞道,大笑之」,師古曰:「老子道經之言也。」

西域傳注:老子德經曰「天下有道,卻走馬以為糞」。蓋其所引以道、德分篇者若此,而與釋文題「道經音義」、「德經音義」者並合。又賈公彥周禮師氏疏,亦以為老子道經云:「道可道,非常道。」其下案德經云:「上德不德,是以有德。」章懷太子註後漢書,其於翟酺傳也,則又謂老子道經曰:「魚不可以脫於泉。」是數子于初唐時,並同所證。(夢真客碑:「稽之道經,以慈為寶。」)其必襲自晉、宋舊本,如此碑所分題,固有據也。

王昶曰:碑上卷題「老子道經」,下卷題「老子德經」,皆道、德分見,未嘗混而為一,則玄宗所注,實從古本如此。董迥藏書志謂「玄宗注成,始改定章句為道德經,凡言道者類之上卷,言德者類之下卷」,非也。

吳雲曰:隋書經籍志載道德經二卷,王弼注。晁說之、熊克重跋,皆稱不分道德經,而今本釋文實分上下二卷,或疑為刻者增入。然邢昺論語疏引老子德經「天網恢恢」二句,顏師古漢書注多引老子道經、德經,分之者當不自陸德明始。此石亦書德經,殆有據也。

孫詒讓曰:老子上下篇八十一章,分題「道經」、「德經」。河上公本,經典釋文所載王注本,道藏唐傅奕校本,石刻唐玄宗注本並同。

弘明集牟子理惑論云:「所理正於三十七條,兼法老氏道經三十七篇。」則漢時此書已分道、德二經,其道經三十七章,德經四十四章,亦與今本正同。今所傳王注,出於宋晁說之所校,不分道、德二經,於義雖通,然非漢、唐故書之舊。

一章

洪頤烜曰:道德經王輔嗣本,今世所行,俱有分章。此本雖不記章數,然每章皆空一格以別之。其中亦有與今王本不同者,如今王本「道沖而用之」至「象帝之先」為三章,「天地不仁」至「不如守中」為四章,「谷神不死」至「用之不勤」為六章,此本皆並為一。「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今王本屬十二章,此本無「故」字,二句屬下章之首。「重為輕根,靜為躁君」,今王本為二十七章,此本屬上章之末。陸德明老子音義已為後人改變其分章,惜不得與此一本證之。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俞正燮曰:老子此二語,「道」「名」,與他語「道」「名」異;此言「道」者言詞也,「名」者文字也。文子精誠云:「名可名,非常名;著於竹帛,鏤於金石,皆其麤也。」上義云:「誦先王之書,不若聞其言;聞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故名可名,非常名也。」上禮云:「先王之法度有變易,故曰『名可名,非常名』也。」淮南本經訓云:「至人鉗口寢說,天下莫知貴其不言也。故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著於竹帛,鏤於金石,可傳於人者,其麤也。晚世學者博學多聞,而不免於惑。」繆稱訓云:「道之有篇章形埒者,非其至者也。」道應訓云:「桓公讀書於堂,輪扁曰:『獨其糟粕在耳。』故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皆以老子「道」為言詞,「名」為文字。

謙之案:俞說是也。老子著五千之文,於此首發其立言之旨趣。蓋「道」者,變化之總名。與時遷移,應物變化,雖有變易,而有不易者在,此之謂常。自昔解老者流,以道為不可言。高誘注淮南氾論訓曰:「常道,言深隱幽冥,不可道也。」偽關尹子推而廣之,謂「不可言即道」。實則老子一書,無之以為用,有之以為利,非不可言說也。曰「美言」,曰「言有君」,曰「正言若反」,曰「吾言甚易知,甚易行」,皆言也,皆可道可名也。自解老者偏於一面,以「常」為不變不易之謂,可道可名則有變有易,不可道不可名則無變無易(林希逸),於是可言之道,為不可言矣;可名之名,為不可名矣。不知老聃所謂道,乃變動不居,周流六虛,既無永久不變之道,亦無永久不變之名。故以此處世,則無常心,「以百姓之心為心」(四十九章)。以此應物,則「建之以常無有」(莊子天下篇),言能常無、常有,不主故常也。不主故常,故曰非常。常有常無,故曰「復命曰常」(十六章),「知和曰常」(五十五章),常即非常也。夫旦明夜闇,死往生來,安時處順,與時俱往,莊子所云:「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天地之道,�琱[而不已,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若不可變、不可易,則安有所謂常者?故曰「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

無名,天地始;有名,萬物母。

嚴可均曰:「無名」,各本作「無」,下皆放此。「天地始」,御注與此同。河上、王弼作「天地之始」,下句亦有「之」字。

魏稼孫曰:嚴校云:「各本作『無』,下皆放此。」後「行無行」一條,校語同。按是刻道經皆作「無」;德經前作「無」,「行無行」以下作「無」。此條當云「道經放此」。

羅振玉曰:景龍本、敦煌本「無」皆作「無」,下並同,御注石本作「無」。又景龍、御注、敦煌三本均無二「之」字,河上本有。

謙之案:經典釋文卷二周易音義云:「『無』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說文云:『奇字無也,通於元,此虛無道也。王育說天屈西北為無。』」俗作「旡」,非。旡音暨,「e」等字從之。老子作「無」,與易同。又王弼、傅奕、范應元本均有「之」字。范本「萬」作「万」。「無名天地始」,史記日者傳引作「無名者,萬物之始也」。王弼注:「凡有皆始於無,故未形無名之時,則為萬物之始。」似兩句皆作「萬物」,非。案「始」與「母」不同字義。說文:「始,女之初也。」「母」則「象懷子形,一曰象乳子也」。以此分別有名與無名之二境界,意味深長。蓋天地未生,渾渾沌沌,正如少女之初,純樸天真。經文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四十章:「有生於無。」此無名天地始也。「天下萬物生於有」,有則生生不息;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此有名萬物母也。又莊子齊物論「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亦皆「天地」與「萬物」二語相對而言。

常無,欲觀其妙;常有,欲觀其徼。

范應元曰:古本並河上公、王弼、李若愚、張君相「常無」上並有「故」字。又引音辯云:「常無、常有,合作斷句。」

王應麟曰:首章以「有」「無」字斷句,自王介甫始。嚴可均曰:御注與此同。「觀」上,河上、王弼有「以」字,下句亦然。羅振玉曰:敦煌三本均無「故」字及二「以」字。又「徼」,敦煌本作「曒」。

俞樾曰:按易州唐景龍二年所刻道德經碑無兩「以」字,當從之。司馬溫公、王荊公並于「無」字絕句,亦當從之。

易順鼎曰:按莊子天下篇:「老聃聞其風而悅之,建之以常無有。」「常無有」即此章「常無」「常有」,以「常無」「常有」為句,自莊子已然矣。

謙之案:御注、邢玄、景福、慶陽、樓正、磻溪、顧歡、彭耜、高翿均無「故」字。「徼」,傅、范本與碑本同,宜從敦煌本作「曒」。十四章「其上不皦」,景龍本亦作「曒」,是也。一切經音義卷八十四引:「說文『徼』作『循也』,以遮遏之。」是徼有遮訓,在此無義。又卷七十九、卷八十三引:「說文『曒』從日,Š�聲,二徐本無。」田潛曰:「案慧琳引埤蒼『明也』,韻會云『明也』,未著所出。詩『有如曒日』,詩傳云:『曒,光也。』說文古本舊有『曒』字,後世或借用『皎』。『皎』,月之白也,詩『月出皎兮』是也。或借用『皦』,皦,白玉之白也,論語『皦如』是也。字義各有所屬,『有如曒日』之『曒』,碻從日,不從白也。」(一切經音義引說文箋卷七)經文「常無觀其妙」,妙者,微眇之謂,荀悅申鑒所云:「理微謂之妙也。」「常有觀其曒」,「曒」者,光明之謂,與「妙」為對文,意曰理顯謂之曒也。

此兩者同出而異名,

謙之案:陳景元藏室纂微篇以「此兩者同」為句。嚴復曰:「同字逗,一切皆從同得。」惟「同出」「異名」為對文,不應於「同」字斷句。又蔣錫昌曰:「『此兩者同』下十二字,范本無。」案續古逸叢書范本有此十二字,蔣誤校。又四十章「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此兩者蓋指有無而言。有無異名,而道通為一。

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謙之案:「玄」字,績語堂碑錄因避清帝諱,改為「元」,當據原碑改正。以下仿此。蓋華夏先哲之論宇宙,一氣而已,言其變化不測,則謂之玄。變化不測之極,故能造成天地,化育萬物,而為天地萬物之所由出。鳶飛魚躍,山峙川流,故曰「眾妙之門」。張衡曰:「玄者無形之類,自然之根;作於太始,莫之能先;包含道德,構掩乾坤;橐籥元氣,稟受無形。」(御覽引玄圖)揚雄曰:「玄者,幽攤萬類而不見形者也。」(太玄經玄攤圖)義皆出此。

【音韻】李道純曰:「此經文辭多協韻。」鄧廷楨曰:「諸子多有韻之文,惟老子獨密;易、詩而外,斯為最古矣。」劉師培曰:「欲考古韻之分,古必考周代有韻之書;而周代之書,其純用韻文者,舍易經、離騷而外,莫若老子。」今試以江有誥老子韻讀為主,參之以吳棫之韻補,顧炎武之唐韻正,江永之古韻標準,姚文田之古音諧,鄧廷楨之雙硯齋筆記(卷三),李賡芸之炳燭編,推求經文古韻,句求字索。又劉師培、奚侗、陳柱及高本漢之老子韻考(BernhardKarlgren:ThepoeticalpartsinLao-Tsi)說老子古音,頗多肊說,亦有可取者,間附以己見,然後知五千文率諧聲律,斐然成章。韻理既明,則其哲學詩之為美者可知矣。以下試分章述之。

此章江氏韻讀:道、道韻(幽部),名、名韻(耕部),始、母韻(之部,母,滿以反),妙、徼韻(宵部,徼,去聲),玄、門韻(文、真通韻,玄,胡均反)。

謙之案:「玄」,真部,「門」,文部,文、真通韻。姚文田:玄、玄、門韻,餘同。又高本漢:同、名為韻,非。鄧廷楨:道、道,名、名,無韻,亦非。

右景龍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宋刊本)、王弼本(古逸叢書本)、傅奕(經訓堂本)、范應元(續古逸叢書本)並五十九字。嚴可均曰:「『眾妙之門』句下空一字,所以分章,御注不空。河上於『道可道』前,題『體道第一』,王弼題『一章』。此無標目,下皆放此。」今案老子著書上下二篇,後世乃有分章,有分五十五,六十四,六十八,七十二,八十一之殊,碑本雖不記章數,然每章皆空一格以別之,與河上、王弼、傅、范諸家分章略同,今即以諸家所傳分章為準。又此章范本題「道可道章第一」。

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

謙之案:淮南道應訓引下句作「天下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彭耜曰:「達真、清源『皆知善之為善』上,並有『天下』二字。」范應元本同,范註云:「古本。」又論語集解義疏九引「皆知」,並作「以知」。廣明本、趙孟頫本引下「已」作「矣」,李道純本上「已」作「矣」,蘇轍本、董思靖本兩「已」並作「矣」。「已」「矣」古可通用。說文五:「矣,語已詞也,從矢,‡m聲。」字亦作「已」。

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

謙之案:敦煌本、遂州碑本、顧歡本無「故」字。六「相」上,廣明、景福、慶陽、磻溪、樓正、室町、彭耜、傅、范、高翿、趙孟頫本,及後漢書朱穆傳注均有「之」字,王弼、河上本無。李道純曰:「『有無相生』已下六句,多加一『之』字者非也。」

嚴可均曰:「相形」,王弼作「相較」,見釋文。

謙之案:作「相形」是也。畢沅曰:「『形』,王弼作『較』,陸德明亦作『較』,並非。古無『較』字,本文以『形』與『傾』為韻,不應用『較』又明矣。」劉師培曰:「案文子云:『長短不相形。』淮南子齊俗訓曰:『短修相形。』疑老子本文亦作『形』,與生、成、傾協韻,『較』乃後人旁注之字,以『較』釋『形』,校者遂以『較』易『形』矣。」案:淮南齊俗訓「故高下之相傾也,短修之相形也」,有二「也」字。「長」,因避父諱改「脩」。

馬敘倫曰:「較」,各本並作「形」。說文「荊」之古文作「○」,則古文「形」或亦有作「○」者。「爻」旁與「○」字之「爻」旁相同。或老子本作「○」,傳寫脫訛成「爻」,讀者以為義不可通,加車成「○」,後世「較」行「○」廢,因為「較」字矣。

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謙之案:「前」,敦煌本作「先」,遂州碑本、顧歡本、強思齊本亦作「先」。蔣錫昌曰:「按顧本成疏『何先何後』,是成『前』作『先』。強本嚴君平注:『先以後見,後以先明。』是嚴亦作『先』。老子本書『先』『後』連言,不應於此獨異。如七章『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六十六章『欲先民,必以身後之』,六十七章『舍後且先』,皆其證也。」

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

謙之案:遂州碑本「人」下有「治」字,敦煌本同。成玄英疏:「故云『是以聖人治也』。」又群書治要卷三十四引無「治」字。

萬物作而不辭,

畢沅曰:河上公、王弼並作「萬物作焉而不辭」。陸希聲及太平御覽引皆無「焉」字。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景福三本均無「焉」字。

謙之案:遂州碑本、傅奕本亦無「焉」字。又「不辭」,遂州、敦煌、傅、范本作「不為始」。范應元曰:「王弼、楊孚同古本。」是范所見王本亦作「不為始」。

易順鼎曰:考十七章王注云「大人在上,居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為始」數語,全引此章經文,是王本作「不為始」之證,但比傅本多一「焉」字耳。

謙之案:作「不為始」是也,當據訂正。畢沅曰:「古始、辭聲同,以此致異,奕義為長。」勞健曰:「說文『○』籀文從台作『–f』,夏竦古文四聲韻引石經『詞』作『○』,古孝經『始』作『○』,蓋二字古文形本相近。」今按呂氏春秋貴公篇曰:「天地大矣,生而弗子,成而弗有,萬物皆被其利而莫知其所由始。」又審分篇曰:「全乎萬物而不宰,澤被天下,而莫知其所自始。」蓋皆出老子此章,作「始」義長。

生而不有,為而不恃,

羅振玉曰:「生而不有」,敦煌本無此句。謙之案:遂州碑本亦無。群書治要卷三十四引同此石。

成功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

嚴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功成不居」,河上作「功成而弗居」。

羅振玉曰:景福本作「功成不居」,敦煌本作「成功不處」。又「夫唯弗居」,景龍、御注二本「弗」均作「不」,敦煌作「不處」。

馬敘倫曰:王弼注曰:「因物而用,功自彼成,故不居也。」則王作「不居」。今王「不」作「弗」者,或後人據河上改之。

蔣錫昌曰:按淮南道應訓及後漢書朱雋傳注引「弗」並作「不」,易繫辭正義引「而弗居」作「不居」。強本嚴注:「夫唯不敢寧居。」是嚴「弗」作「不」。強本引成疏經文「成功不處」,是成作「成功不處」。古本所引「弗」皆作「不」。二十四章「故有道者不處」,三十八章「不居其薄,不居其華」,七十七章「功成而不處」,「不居」或作「不處」,「居」「處」蓋可互用。惟「弗」均作「不」,以老校老,可證老子原本如此。

謙之案:王注舊刻附孫礦古今本考正云「『弗居』,一本作『不居』。」又紀昀校據永樂大典本「功成而弗居」,無「而」字,「弗」與「不」同,作「不」是也。又論衡自然篇曰:「故無為之為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亦即此章「夫唯不居,是以不去」也。蓋天下之物,未有無對待者,有矛盾斯有前進。故有美者,則有更美者與之相爭,而美之為美斯不美已。有善者,則有更善者與之相爭,而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一對待也;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此有無之相生也。難易,一對待也;難以易顯,易以難彰,無難則無以知易,無易則無以知難,此難易之相成也。長短,一對待也;寸以尺短,尺以寸長,無長則無以明短,無短則無以見長,此長短之相形也。高下,一對待也;山以谷摧,谷以山頹,無山則無以見谷,無谷則無以知山,此高下之相傾也。音聲,一對待也;安樂悲怨,其出不同,無悲則無以知樂,無樂則無以知悲,此音聲之相和也。先後,一對待也;先以後見,後以先明,無後則無以知先,無先則無以知後,此先後之相隨也(用嚴君平義)。由此觀之,天下之物,無處不有矛盾,即無處不在其對待之中各自動作。夫唯無心而順自然者,不求功,不求名,因天任物而治。「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深澈乎萬物相反相成之理,消息盈虛,與時俱行。萬物並作,而吾不為始;吾所施為,而不以跡自累;功成事遂,退避其位。不可得而美,故不可得而惡;不可得而先,故不可得而後。立於對待之先,是謂不居;超乎有無六境之外,是謂不有。有而不有,物不能先;居於不居,是以不去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生、成、形、傾韻(耕部),和、隨韻(歌部,隨,徐禾反),事、教、辭、有、恃韻(之、宵合韻,教協音記,辭,去聲,有音以),居、居、去韻(魚部,去,平聲)。姚文田、鄧廷楨同,惟未及事、教。又陳柱以已、已為韻。

謙之案:「辭」,敦、遂本、傅、范本作「始」,「居」,敦本作「處」。高本漢以始與事、教、有、恃協韻,處、處與去協韻。又教,宵部,事、辭、有、恃,之部,之、宵合韻。

顧炎武曰:「隨」,古音句禾反,引老子「音聲相和,前後相隨」,和、隨為韻。旁證:管子白心篇:「人不倡不和。」又「不始不隨」。韓非解老:「大姦作則小盜隨,大姦唱則小盜和。」又「故竽先則鐘瑟必隨,竽唱則諸樂皆和」(唐韻正五支)。

江有誥曰:辭,似茲切,按古有「去」聲,老子養身篇「萬物作焉而不辭」,與「事」「教」合韻。又曰:「居」,九魚切,按古有「去」聲,當與御部並收。老子養身篇「功成而不居」,與「去」協(唐韻四聲正七之、九魚)。

右景龍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八十五字,河上、王弼本八十八字,傅奕本九十三字,范應元本九十七字。河上本題「養身第二」(一作「美善章」)。王弼本題「二章」,范本題「天下皆知章第二」。

三章

不上賢,使民不爭;

嚴可均曰:各本「上」作「尚」。羅振玉曰:敦煌本作「不上寶」。

謙之案:作「上」是也。「寶」字疑誤。「上」與「尚」同。淮南齊俗訓:「故老子曰『不上賢』者,言不致魚於木,沉鳥於淵。」引亦作「上」,與景龍、敦煌、遂州諸本同。遂州「民」作「人」,下句同。

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盜;

謙之案:河上、王、傅、范各本,「盜」下均有「為」字,遂州、敦煌、御注本與此石同省。北堂書鈔二七引作「不貴貨,使民不盜」,是所見本亦無「為」字。

不見可欲,使心不亂。

嚴可均曰:「使心不亂」,王弼「使」下有「民」字。畢沅曰:河上公作「使心不亂」,無「民」字。案淮南子引亦無「民」。

易順鼎曰:晉書吳隱之傳曰:「不見可欲,使心不亂。」文選東京賦注、沈休文鍾山詩注兩引亦皆無「民」字。素問卷一王冰注引老子亦無「民」字。

紀昀曰:原本及各本俱無「民」字,惟永樂大典有之。據弼注「故可欲不見」,上承「沒命為盜」,則經文本有「民」字。

劉師培曰:文選東京賦注引作「使心不亂」,易艮卦孔疏引此文亦無「民」字,蓋唐初避諱刪此字也。古本實有「民」字,與上兩「民」一律。

謙之案:紀、劉之說非也。王弼注:「穿窬探篋,沒命而盜,故可欲不見,則心無所亂也。」是王本並無「民」字。永樂大典蓋沿襲吳澄本妄增「民」字。劉氏謂無「民」字乃唐初避諱所刪,不知古本實無「民」字,唐初群書治要卷三十四引亦無「民」字。此如與避諱有關,則何不並上兩句「民」字刪之?此非妄刪,直妄增耳。但吳澄亦有所本,褚遂良貞觀十五年跋之王羲之帖本,作「民心不亂」,與傅、范本同,知其誤已久。傅、范雖稱古本,實亦為後人所改,其字句均較他本為繁,此其一例耳。

聖人治:

嚴可均曰:各本句上有「是以」二字,王弼「人」下有「之」字。吳雲曰:傅本「聖人之治」下,有「也」字;李道純無「之治」二字。謙之案:有「之」字是。

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

羅振玉曰:釋文:「『強』,又作『彊』。」敦煌本作「彊」。

謙之案:樓正本亦作「彊」。又群書治要卷三十四引「是以聖人之治,常使民無知無欲」,缺「虛其心」四句。

常使民無知無欲,

嚴可均曰:「常使民」,御注作「使人」。羅振玉曰:御注本避諱作「人」。謙之案:王羲之本無「常」字,遂州本無「民」字。

使知者不敢為,則無不治。

嚴可均曰:「使知者」,各本「使」下有「夫」字。「不敢為」,各本句下有「為無為」三字,王弼有「也為無為」四字。

羅振玉曰:「知」,今本作「智」,釋文出「知者」二字,注音「智」,知王本作「知」。景龍、御注、敦煌三本亦作「知」。又景龍、御注、敦煌、景福四本「為」下均無「也」字。

謙之案:據羅氏影印貞松堂藏西陲秘籍叢殘校敦煌本,「敢」下有「不」字,羅考異中失校。又遂州碑本亦作「不敢不為也」。強思齊引成玄英疏:「前既捨有欲無欲,復恐無欲之人滯於空見,以無欲為道,而言不敢不為者,即遣無欲也。恐執此不為,故繼以不敢也。」是成疏本亦作「不敢不為」。惟顧本成疏作「而言不敢為者,即遣無欲也」,脫此「不」字。今案「不敢」、「不為」乃二事,與前文「無知、無欲」相對而言,「不敢」斷句。經文三十章「不以取強」,各本「不」下有「敢」字,「敢」字衍文。但六十七章「不敢為天下先」,六十九章「吾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七十三章「勇於不敢則活」,以「不敢」與「不為」對,知顧本成疏經文有誤脫。老子原意謂常使一般人民無知、無欲,常使少數知者不敢、不為,如是則清靜自化,而無不治。

又案不敢、不為,即不治治之。論衡自然篇曰:「蘧伯玉治衛,子貢使人問之:『何以治衛?』對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無為之道也。」誼即本此。蓋老子之意,以為太上無治。世之所謂治者,尚賢則民爭;貴難得之貨,則民為盜;見可欲則心亂。今一反之,使民不見可尚之人,可貴之貨,可欲之事。如是,則混混沌沌,反朴守醇,常使民無知無欲,則自然泊然,不爭不盜不亂,此所以知者不敢不為。至德之世,上如標枝,民如野鹿;含哺而熙,鼓腹而遊。此則太古無為而民自化,翱翔自然而無物不治者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高本漢以腹、骨、欲為韻,陳柱同。陳又以為、治韻,云:「蓋歌之音變也。」

謙之案:王念孫毛詩群經楚辭古韻譜「欲」「腹」均入幽部,引樂記「君子樂得其道」二句,道、欲為韻。

詩經蓼莪四章鞫、蓄、育、復、腹為韻。楚辭天問育、腹為韻。

謙之又案:「賢」「爭」為韻。孔廣森詩聲類二陽聲二十出「堅」字云:「行葦:『敦弓既堅,四鍭既鈞,舍矢既均,序賓以賢。』案『堅』從『○』,『○』即古文『賢』,今十七真有『礥』字,『礥』乃『賢』聲正讀也。」

又出「賢」字云:「北山:『大夫不均,我從事獨賢。』行葦見『堅』下。」案「賢」與「爭」音近,印度舊譯「賢豆」,可為旁證。王念孫古韻譜與「堅」同入真部,「爭」(音真)入耕部,此為真、耕通韻之證。

右景龍碑本五十七字,敦煌本五十八字,河上本六十六字,王本六十七字,傅本六十八字,范本六十九字。河上本題「安民第三」,王本題「三章」,范本題「不尚賢章第三」。

四章

道沖,而用之久不盈。

謙之案:「沖」,傅奕本作「盅」,「盅」即「沖」之古文。說文皿部:「盅,器虛也。老子曰:『道盅而用之。』」郭忠恕汗簡(上之二)「沖」字,引古老子作○。畢沅曰:「說文解字引本書作『盅』,諸本皆作『沖』,淮南子亦作『沖』,並非是。」蓋器中之虛曰盅,盅則容物,故莊子應帝王篇曰:「太盅莫勝。」

嚴可均曰:「久不盈」,各本作「或不盈」。羅振玉曰:景龍本作「久」,敦煌本作「又」,乃「久」之訛。

俞樾曰:「道盅而用之」,「盅」訓虛,與「盈」正相對,作「沖」者,假字也。第四十五章「大盈若沖」,「沖」亦當作「盅」。又按「或不盈」,唐景龍碑作「久不盈」,久而不盈,所以為盅,殊勝今本。河上公注曰:「或,常也。」訓或為常,古無此義,疑河上本正作「久」也。

謙之案:作「久」是也。太平御覽三百二十二引墨子曰:「善持勝者,以強為弱,故老子曰『道沖而用之,有弗盈』也。」有弗盈即又不盈。賈昌朝群經音辨曰:「有,又也。王弼注:『故沖而用之,又復不盈。』」是王本亦作「又」,不作「或」。有、又、久古通。馬敘倫曰:「墨子引作『有』,河上作『或』,易州作『久』,四字古皆通。『又』『有』『或』古通,具見經傳釋詞,譣義則『久』字為長。『又』『有』『久』亦通。莊子至樂篇:『人又反入於機。』列子天瑞篇『又』作『久』。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殷敬順、陳景元釋文曰:『久音有,本作又。』漢書楊王孫曰:『精神者天之有。』即本此文,並其證。蓋『又』『久』『有』三字聲,並屬之類也。」

謙之案:傅本「盈」作「滿」,陸德明曰:「『盈』,本亦作『滿』。」盈、滿同義。一切經音義卷十三引說文「盈」作「器滿也」。二徐本作「滿器也」。田潛曰:「案水部『溢』下云:『器滿也。』器滿即溢,亦即盈也。故『滿』下云:『盈,溢也。』訓義甚明。」可證「盈」「滿」可互用,惟原本當作「盈」。馬敘倫曰:「『滿』字諸本作『盈』者,荀悅曰:『諱盈之字曰滿。』蓋漢惠帝名盈,諱之改為『滿』也,『盈』字是故書。」

深乎!萬物宗。

嚴可均曰:「深乎」,御注作「淵似」,河上作「淵乎似」,王弼作「淵兮似」。「萬物宗」,河上、王弼「物」下有「之」字。

羅振玉曰:敦煌本作「淵似萬物之宗」。

謙之案:釋文出「淵○」,云:「河上作『乎』。」畢沅曰:「○,古兮字。」盧文弨曰:「『○』,今本皆作『兮』。」

又傅、范本:「淵兮似万物之宗。」范「萬」均作「万」。玉篇:「『万』,俗『萬』字,十千也。」舉此一例,知范本多古訓,亦存俗字。又案「深」與「淵」義同。玉篇:「『淵』,水停又深也。」小爾雅廣詁:「『淵』,深也。」勞健曰:「景龍作『深乎萬物宗』。當是唐人避諱改『淵』作『深』。」

挫其銳,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塵。

俞樾曰:按釋文,河上公本「紛」作「芬」;然「芬」字無義。此句亦見五十六章,河上公於此注云:「紛,結恨也。」⋯⋯於彼注云:「紛,結恨不休。」注文大略相同。則河上本「芬」字當讀為「忿」,若以本字讀之,則注中結恨之義不可解。⋯⋯王弼本五十六章作「解其分」,注云:「除爭原也。」則亦讀為忿矣。顧歡本正作「忿」,乃其本字,「芬」「紛」並假字耳。

武內義雄曰:「解其紛」,河上作「芬」。按「芬」當作「忿」。此句在四章,又見於第五十六章。舊鈔河上本,彼章作「忿」,此章作「紛」。王本於彼章作「分」,據其注,則「分」者「忿」之訛。此章與舊鈔河上本同此,王、河兩本字亦同。至景龍碑及敦煌本此章之「紛」,皆改為「忿」,此以假借字而還為正字者也。

譚獻曰:五十六章亦有「挫其銳」四句,疑羼誤。

湛常存。

嚴可均曰:河上作「湛兮似若存」,王弼作「湛兮似或存」。羅振玉曰:景龍、御注二本均作「湛常存」,敦煌本作「湛似常存」。武內義雄曰:敦本此句作「湛然常存」,遂州本「湛似常存」。王昶曰:邢州本「湛似或存」下句「誰」下有「之」字。

謙之案:傅、范本與王弼同。邢州本舊謂即遂州本,今知非是。又十四章「是謂忽恍」,王昶曰:「諸本並同,邢州本無此句。」案今遂州本實有,作「是謂忽怳」,此亦一證也。又「湛」,說文:「沒也。」小爾雅廣詁:「沒,無也。」此云「湛常存」,言其虛靈不眛,似無而實有也。

吾不知誰子?象帝之先。

嚴可均曰:「誰子」,河上、王弼作「誰之子」。焦竑曰:「誰之子」,陳碧虛司馬本無之。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敦煌三本均無上「之」字。

謙之案:室町本「誰」上有「其」字,下有「之」字。案無「之」字是也。廣雅釋言:「子,似也。」「吾不知誰子」,即吾不知誰似也,語意已足。此段意謂神耶帝耶?此世所稱生殺之主,而道獨居其先。道者疑似之間,若不知其誰子;然而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紛、塵、存、先韻(文部,先,思殷反)。姚文田、鄧廷楨同。鄧曰:「『先』,古音讀若『詵』。」

謙之案:盅、盈、宗亦韻。奚侗、陳柱、高本漢說同。姚鼐曰:「道沖」為句,與「宗」為韻,言道之體至沖也。

奚侗曰:盅、盈、宗為韻。東、庚之變,如二十四章以「功」韻「明」,莊子在宥篇以「蟲」韻「情」「成」「鳴」也。又紛、塵、先為韻。素問八正神明論「先」與「神」「存」韻,楚辭招魂「先」與「紛」「陳」韻。

錢大昕曰:說文「沖」讀若「動」。書「予惟沖人」,釋文:「直忠反。」古讀「直」如「特」,沖子猶動子也。

謙之又案:「湛常存」,河上、王「湛」下有「兮」字,「兮」字為楚辭最常見之助字,老子書已發其端。孔廣森詩聲類七曰:「『兮』,唐韻在十二齊,古音未有確證。然泰誓『斷斷猗』,大學引作『斷斷兮』,似『兮』『猗』音義相同。『猗』,古讀『阿』,則『兮』字亦當讀『阿』。」

右景龍碑本三十七字,不分章。河上、王弼、傅奕本四十二字,范應元本四十三字,敦煌本三十九字。(武內本云「三十七字」,實三十九字。羅卷注「四十九字」,「四」乃「三」字之誤。)河上題「無源第四」,王弼題「四章」,范應元題「道沖章第四」。

五章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聖人不仁,以百姓為○○。

嚴可均曰:「○○」,別體字。羅振玉曰:景龍、廣明二本作「○」,敦煌本作「○」,均「芻」之別構。

謙之案:河上、王弼、傅、范並作「芻狗」。釋文、群書治要及遂州本「芻」作「ƒZ」。李文仲字鑑曰:「『芻』,說文:『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從二屮,即『草』字也。俗又加『草』,非。」

劉師培曰:案芻狗者,古代祭祀所用之物也。淮南齊俗訓曰:「譬若芻狗土龍之始成:文以青黃,絹以綺繡,纏以朱絲,尸祝○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及其已用之後,則壤土草○而已,夫有孰貴之?」高誘注:「芻狗,束芻為狗,以謝過求福。」說山訓云:「聖人用物,若用朱絲約芻狗。」又曰:「芻狗待之以求福。」高注:「待芻狗之靈,而得福也。」是古代祭祀,均以芻狗為求福之用。蓋束芻為狗,與芻靈同,乃始用終棄之物也。老子此旨曰:天地之於萬物,聖人之於百姓,均始用而旋棄,故以芻狗為喻,而斥為不仁。

謙之案:呂氏春秋貴公篇高誘注引老子二句同。又莊子庚桑楚篇:「至仁無親。」齊物論:「大仁不仁。」天運篇:「夫芻狗之未陳也,盛以篋衍,巾以文繡,尸祝齋戒以將之;及其已陳也,行者踐其首脊,蘇者取而爨之而已。」語皆出此。

天地之間,其猶ˆg蘥。

嚴可均曰:「ˆg蘥」,御注作「橐籥」,河上、王弼末有「乎」字。

謙之案:王弼注「『橐』,排橐也。『籥』,樂籥也。」孫詒讓曰:「案一切經音義一云:『○○』,東觀漢記作『排』,王弼注書作『ˆ唌z,同皮拜反,所以冶家用,吹火令熾者也。又十二云:『排筒』,東觀漢記『因水作排』,王弼注:『橐,ˆ埧n也。』(玉篇○部云:『ˆ唌A吹火囊。』)據玄應說,則所見王注『排橐』作『ˆ埧n』,今本及陸氏釋文並作『排橐』(釋文云:『排,扶拜反。』與皮拜音同。『排橐』,亦見淮南子本經訓高注)。『排』字正與漢記同,豈唐時王注固有兩本乎?」(今本王注不分道、德二經,與釋文本異。又釋法琳辯正論引「人法地地法天」章注,與今本不同,亦唐時王注有別本之證。)又樂籥之說,與成玄英「籥,簫管也」說同,而與吳澄之釋橐籥異。吳澄曰:「『橐籥』,冶鑄所以吹風熾火之器也。為函以周罩於外者,橐也;為轄以鼓扇於內者,籥也。天地間猶橐籥者,橐象太虛,包含周遍之體;籥象元氣,絪縕流行之用。」吳說義長。

虛而不屈,動而俞出。

嚴可均曰:王弼、顧歡作「不掘」。「俞出」,各本作「愈出」。謙之案:傅、范本亦作「俞」。

羅振玉曰:今本王作「屈」,與景龍、御注、景福三本同。釋文出「掘」字,知王本作「掘」。釋文又云:「河上本作屈,顧作掘。」

謙之案:作「屈」是也。王注「故虛而不得窮屈」,是王注本原作「屈」,范本同。傅本「屈」作「詘」。勞健曰:「按說文『屈』訓無尾,引伸為凡短之稱,故有竭義。『詘』訓詰詘,乃『詘伸』本字。掘與搰互訓,釋文引顧云『猶竭』者,謂通假作屈也。傅之作『詘』,蓋釋為詘伸,非是。此字當作『屈』,訓竭,音掘。」

畢沅曰:「俞」,諸本並作「愈」。案古無「愈」字,蓋即用「俞」也。諸本並非。

多言數窮,不如守中。

謙之案:武內義雄曰:「敦、遂二本中作忠。」知法京圖書館所藏河上本敦煌殘卷作「守忠」,與遂州碑同。惟「忠」字無義,淮南道應訓引上二句作「守中」,是。又「多言」,遂州碑本作「多聞」,文子道原篇引亦作「多聞」,強本成疏:「多聞,博贍也。數窮,多言也。」蓋據遂州本而強為之辭耳。

又案「守中」之「中」,說據章炳麟文始七:「中,本冊之類。故春官天府:『凡官府鄉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鄭司農云:『治中,謂治職簿書之要。』秋官小司寇:『以三刺斷民獄訟之中,歲終則令群吏計弊獄訟,升中於天府。』禮記禮器:『因名山,升中於天。』升中猶登中,謂獻民數政要之籍也。堯典『允執厥中』,謂握圖籍也。」此章「守中」,誼同此,蓋猶司契之類。羅運賢曰:「中亦契也。為政不在多言,但司法契以輔天下,所謂無為,正此意耳。」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屈、出韻(脂部),窮、中韻(中部)。諸家並同。

孔廣森詩聲類五,陽聲五上冬類引論語:「天之歷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老子道經:「多言數窮,不如守中。」德經:「大盈若沖,其用不窮。」莊子:「吾已往來焉,而不知其所終,彷徨乎馮閎,大知入焉而不知其所窮。」管子:「舉所美,以觀其所終;廢所惡,必計其所窮。」大抵所同用者,不越乎「中」「終」「窮」三字,以見冬韻之狹,非可濫通東、鍾者也。

謙之案:莊子齊物論「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亦中、窮為韻。又老子「中」「窮」各上一字「數」「守」,亦相為韻。此為韻上韻。本馬敘倫說,見毛詩正韻後序。

右景龍碑四十四字,不分章,敦煌本字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五字。河上題「虛用第五」,王本題「五章」,范本題「天地不仁章第五」。

六章

谷神不死,是謂玄牝。

畢沅曰:陸德明曰:「谷,河上本作浴,云:『浴,養也。』」案後漢陳相邊韶建老子碑銘引亦作「浴神」,是與河上本同。

俞樾曰:「浴」字實無養義。河上本「浴」字當讀為穀。詩小弁篇、蓼莪篇、四月篇並云:「民莫不穀。」毛傳並云:「穀,養也。」「穀」亦通作「谷」。爾雅釋天:「東風謂之谷風。」詩正義引孫炎曰:「谷之言穀,穀,生也,生亦養也。」王弼所據本作「谷」者,「穀」之假字。河上古本作「浴」者,「谷」之異文。

洪頤烜曰:案釋文引河上公本作「浴」。易稱「君子以懲忿窒欲」,孟喜本作「浴」。「谷」「浴」皆「欲」之借字。孟子盡心下:「養心莫善於寡欲。」是以欲神不死。列仙傳:容成公者,能善補導之事,取精於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養氣者也。亦同此義。

徐鼒曰:據河上注訓「谷」為養,則當為「穀」。詩毛傳、鄭箋,廣雅釋詁,俱云:「穀,養也。」蓋「穀」與「谷」通,音同之假借也。書堯典「宅西曰昧谷」,周禮縫人注作「度西曰柳穀」,即伏生書大傳所云「秋祀柳穀」也。而史記又作「柳谷」。莊子「臧與穀二人牧羊」,崔譔本作「臧與谷二人牧羊」,其證也。又按釋文云:「谷,河上本作浴,云:『浴者,養也。』」與今本異。洪适隸釋載老子銘云:「或有浴神不死。」則是古本自作「浴」也。蓋「谷」為「穀」之假借,「浴」又為「谷」之假借也。

謙之案:作「谷神」是也。今宋本及道藏河上本皆作「谷」,不作「浴」。列子天瑞篇引黃帝書:「谷神不死,是謂玄牝。」庾肩吾詩:「談玄止谷神。」庾信詩:「虛無養谷神。」後漢高義方清誡曰:「智慮赫赫盡,谷神綿綿存。」范應元曰:「谷神二字,傅奕云:『幽而通也。』」皆以「谷神」二字連讀。惟老子書中,實以「谷」與「神」對。三十九章「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即其證。司馬光曰:「中虛故曰谷,不測故曰神,天地有窮而道無窮,故曰不死。」嚴復曰:「以其虛,故曰谷;以其因應無窮,故稱神;以其不屈愈出,故曰不死。三者皆道之德也。」是知「谷」「神」二字連讀者誤。

玄牝門,天地根。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門」上有「之」字,「天地」上有「是謂」字。謙之案:遂州、敦煌、御注三本與此石同。

綿綿若存,用之不勤。

謙之案:「綿綿」,諸本作「綿綿」。成玄英曰:「綿綿,微細不斷貌也。」「綿」為俗字。玉篇:「綿,新絮也,纏也,綿綿不絕。今作綿。」五經文字云:「作『綿』者訛。」又「綿綿」下,景福本有「兮」字,室町本有「乎」字。「勤」字,武內敦本作「懃」。

洪頤烜曰:案「勤」通作「廑」字。文選長楊賦李善注引古今字詁:「『廑』,今『勤』字也。」漢書文帝紀晉灼曰:「廑,古勤字。」說文:「廑,少劣之‹央C」言其氣息綿綿若存,其用之則不弱少也。

于省吾曰:按舊多讀「勤」如字,洪頤烜讀「用之不勤」之「勤」為「廑」,訓為弱少。用之弱少,不辭甚矣。「勤」應讀作「覲」,金文「勤」「覲」並作「堇」。宗周鐘「王肇遹省文、武堇彊土」,齊陳曼檥「肇堇經德」,帥佳鼎「念王母堇○」,「堇」並應讀作「勤」。頌鼎「反入堇章」,女○○「女○堇于王」,○卣「先以夷于堇」,「堇」並應讀作「覲」。詩韓奕:「韓侯入覲。」左僖二十八年傳:「出入三覲。」覲,見也。用之不覲,言用之不見也。上言「綿綿若存」,言其綿綿微妙,似存而非存,正與用之不見之義相因,猶三十五章言「視之不足見」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死、牝韻(脂部,牝音匕)。門、根、存、勤韻(文部)。姚文田同。鄧廷楨未及死、牝與門字。

謙之案:王念孫古韻譜引大戴禮易本命篇「高者為生」四句,亦「死」「牝」為韻。

薛蕙曰:老子書大抵用韻,故其遺辭多變文以協韻,非取義於一字之間也。如此章曰「是謂玄牝」,則讀「牝」為「否」,以協上句。曰「玄牝之門」,則特衍其辭,與下句相協。或者乃隨語生解後,指一處為玄牝之門,殊失之矣。

顧炎武曰:按「山谷」之「谷」,廣韻雖有「余蜀」「古祿」二切,其實「欲」乃正音。易井九二「井谷射鮒」,陸德明音義一音浴。書堯典:「宅嵎夷曰暘谷。」一音欲。左傳僖三十二年註:「此道在二殽之間南谷中,一音欲。」史記樊噲傳「破豨胡騎橫谷」,正義曰:「谷音欲。」貨殖傳「畜至用谷量馬牛」,索隱曰:「谷音欲。」漢苦縣老子銘:「谷神不死。」作「浴神」是也。轉去聲則音裕,今人讀谷為穀,而加「山」作峪,乃音裕,非矣(唐韻正入聲三燭)。又曰:「牝」,古音扶履反。老子:「谷神不死,是謂玄牝。」旁證:文子守弱篇:「為天下牝,故能神不死。」自然篇:「天下有始,莫知其理,惟聖人能知所以,非雌非雄,非牡非牝,生而不死。」(卷八,十六軫)

江永曰:「牝」,毗履切。老子:「谷神不死,是謂玄牝。」按「牝」從匕得聲,而今音為毗忍切,此後世方音之轉,猶「敏」為眉隕切,「準」為之尹切,「隼」為息允切,「○」為居隱切也。顧氏謂「牝」字後人以其通俗不雅而改音,非是(古韻標準,上聲第二部)。

嚴可均曰:「牝」,廣韻旨、軫兼收「牝」字。按大戴易本命「死」「牝」協音,老子「谷神不死,是謂玄牝」,皆未轉入軫(說文聲類上篇脂類)。

魏建功曰:死、牝、門、根、存、勤六句相協。經典釋文:「牝,頻忍反,舊音扶死反,簡文扶緊反。」是舊音與「死」相協,而後改音與「門」「根」諸字協。其初當全相協可知(古音系研究二九四)。

右景龍碑本二十二字,合「道沖而用之」下至此為一章。敦煌本二十三字,河上、王弼、范應元本二十五字,傅奕本二十六字。河上本題「成象第六」,王弼本題「六章」,范應元本題「谷神不死章第六」。

七章

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久者,以其不自生,

嚴可均曰:「長久者」,河上、王弼「長」下有「且」字。

謙之案:傅、范本同。遂州碑作「天地長久」。又「天長地久」,蓋古有此語,此引而釋之耳。

故能長久。

謙之案:「故」字碑本磨滅不明。「長久」,各本作「長生」。嚴可均曰:「王氏萃編引邢州本與此同。易州石柱及河上、王弼作『長生』,非也。」又案敦煌本與晉紀瞻易太極論引均作「長久」。此「久」字蓋假借為「有」,與前二「久」字稍別。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道進乎本不久。」注:「當作有。」故能長久,即言故能長有也。

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謙之案:杜光庭本無此二句。韓詩外傳引「故老子曰『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與諸本均同。

以其無私,故能成其私。

嚴可均曰:「以其無私」,釋文引河上與此同。御注、王弼「以」字上有「非」字,王弼句末有「邪」字。

謙之案:陳碧虛曰:「河上公、嚴君平本『以其無私』,王弼古本作:『不以其無私邪?』」是陳所見嚴本與此石同。王古本與傅本及准南道應訓引同。廣明、慶陽、樓正、高翿、范應元、室町鈔本與今王本同。又遂州碑本作「此其無尸,故能成其尸」。強本成疏:「尸,主也,⋯⋯而言成其尸者,結歎聖人也。」成所據經文,蓋即遂州碑本。案「私」作「尸」,非也。後漢方術傳「尸解」注:「言將登仙,假託為尸以解化也。」此為神仙家言,竄入老子本文,強本成疏與遂州本皆如此。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姚文田:先、存韻,奚侗同。陳柱生、生韻,先、存、私韻。「私」字音變與「先」均,猶「西施」又作「先施」。

謙之案:「長生」之「生」,敦、景、遂三本均作「長久」,知此章久、久、久為韻,生、生無韻。又「不自生」之「生」入耕部,與「先」「存」入文部字相協,此為文、耕通韻。

右景龍碑本四十六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本題「韜光第七」,王弼本題「七章」,范應元本題「天長地久章第七」。

八章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又不爭。

嚴可均曰:「又不」,河上、王弼作「而不」。

謙之案:御覽五十八引無「善」字,「萬」作「万」。「又不爭」,敦煌、遂州、御注、樓正、司馬光、曹道沖、強思齊、李榮、室町本皆如此。傳、范本作「而不爭」,與王本同。

又案古代道家言,往往以水喻道。管子水地篇曰:「地者,萬物之本原,諸生之根基也。水者,地之血脈,如筋脈之通流也。」又「水者,何也?萬物之本原也,諸生之宗室也」。其說可與老子相參證。淮南子曰:「天下之物,莫柔弱於水,然而大不可極,深不可測,修極於無窮,遠淪於無涯,息耗減益,通於不訾。上天則為雨露,下地則為潤澤,萬物弗得不生,百事不得不成,大包群生而無所私,澤及蚑蟯而不求報,富贍天下而不既,德施百姓而不費。」薛君采謂淮南之說實推廣「善利萬物」之義,信矣。

處眾人□所惡,故幾於道。

謙之案:「人」下各本有「之」字,碑本泐。陸德明曰:「處,一本作居。」案河、王本作「處」,傅、范本作「居」,敦煌本與此石同。室町本「道」下有「矣」字。

大田睛軒曰:「幾」,平聲,近也。繫辭上傳曰:「乾坤或幾乎息矣。」禮樂記曰:「知樂則幾於禮矣。」

注:「幾,近也。」莊子漁父篇曰:「幾於不免矣。」呂氏春秋大樂篇曰:「則幾於知之矣。」注:「幾,近也。」道者無形,而水猶有形,故水之利萬物與諸生,其為可見也,未能若道之無形施與也,故曰幾於道矣。近世解者釋「幾」為機轉之義,妄矣。淮南原道訓曰:「夫無形者,物之大祖也;無音者,聲之大宗也。其子為光,其孫為水,皆生於無形乎!」夫光可見而不可握,水可循而不可毀,故有像之類,莫尊於水,是此章「幾於道」之註腳。

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人,

嚴可均曰:「善人」,各本作「善仁」,古字通。

謙之案:王羲之本亦作「人」。又莊子在宥篇「其居也淵而靜」,郭注:「靜之可使如淵。」又詩燕燕「其心塞淵」,傳:「淵,深也。」太玄「閑中心淵也」,注:「淵,深也。」「淵」有靜而深之義,「心善淵」,以言其心淵靜而莫測,所謂「良賈深藏若虛」。

言善信,政善治,

嚴可均曰:「政善」,河上作「正善」。紀昀曰:永樂大典作「政」,古通用。畢沅曰:永樂大典作「政」,作「正」者非。

謙之案:作「政」是也。老子書中「正」「政」二字互見。五十八章「其政悶悶,其政察察」,與此均用「政」。「治」字,釋名釋言語:「治,值也,物皆值其所也。」

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爭,故無尤。

謙之案:「尤」下傅本有「矣」字。河上、王弼、范應元本同此石。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淵、信韻(真部,淵,一均反,信,平聲)。治、能、尤韻(之部,能,奴其反,尤音怡)。姚文田:淵、仁、信韻,治、能、時、尤韻。鄧廷楨同。鄧曰:「『能』,古音在之、咍部。『尤』,古讀若怡,詩載馳以韻子、思、之。」

江有誥曰:「『信』,息晉切。按古惟讀平聲,至漢人乃間讀去聲,當與真部並收。老子易性篇『善』『信』與『淵』『信』協。虛心篇『其中有信』與『真』協。」(唐韻四聲正二十一震)

右景龍碑本五十字,敦煌本與河、王、范本同,傅奕本五十二字。河上題「易性第八」,王弼題「八章」,范應元題「上善若水章第八」。

九章

持而盈之,不若其以。

嚴可均曰:「不若其以」,各本作「不如其已」,古字通。

謙之案:後漢書申屠剛對策曰:「持滿之戒,老氏所慎。」「持滿」即「持盈」也。史記樂書:「滿而不損則溢,盈而不持則傾。」此作「持而盈之」,於義為優。荀子宥坐篇:「孔子觀於魯桓公之廟,有欹器焉。弟子挹水而注之,中而正,滿而覆,虛而欹。孔子喟然而歎曰:『吁!惡有滿而不覆者哉!』」按此即懼其盈之易溢,不若其已也。嚴君平作「殖而盈之」,陳碧虛云:「謂積其財寶也。」謙之案:此蓋涉下文「金玉滿室,莫之能守」,而誤改上文。

揣而銳之,不可長保。

嚴可均曰:「而銳」,王弼作「而梲」;「長保」,邢州本作「長寶」。謙之案:「揣而銳之」,傅本作「○而梲之」,高翿作「○而銳之」。

畢沅曰:說文解字無「○」字。奕本惟此句下有音義云:「○音揣,量也。」案「量」之義即「揣」字。左傳所稱「揣高卑」,是或「○」為「揣」字古文歟?

謙之案:「揣」乃老子書中方言。揚雄方言十三「揣,試也」,郭璞注:「揣度試之。」以試訓揣,義不明。「揣」應訓摧,顧歡注:「治也。」集韻:「『揣』,冶擊也。」皆是。夏竦古文四聲韻卷三「揣」字,引古老子作○,傅奕本作「○」,即古「揣」字。

孫詒讓曰:「○」即「揣」之或體,見集韻四紙。然以注義推之,「揣」字當讀為「捶」(集韻三十四梁文以「○」為或「捶」字,二字古本通也)。王云:「既揣末令尖,銳之令利。」即謂捶鍛鉤鍼,使之尖銳(河上公本「梲」作「銳」)。淮南子道應訓云:「大馬之捶鉤者。」高注云:「捶,鍛擊也。」說文手部云:「揣,量也,一曰捶之。」蓋揣與捶聲轉字通也。傅校「揣」作「○」,於文無異,而訓為量,則非其義。

易順鼎曰:「梲」字當從河上本作「銳」。說文:「梲,木杖也。」梲既為木杖,不得云「揣而梲之」。釋文雖據王本作「梲」,然言梲字「音菟奪反,又徒活反」。考玉篇手部:「挩,徒活、兔奪二切,說文云:『解也。』」木部「梲」字兩見,一之悅切,一朱悅切,並無「菟奪」「徒活」兩音,則釋文「梲」字明係「挩」字之誤。⋯⋯實則王本作「銳」與古本作「挩」不同,注云:「既揣末令尖,又銳之令利,勢必摧衄。」是其證。文子微明篇、淮南子道應訓作「銳」,並同。謙之案:易說是也。馬敘倫曰:「彭耜引釋文正作『挩』,蓋王本作『挩』而讀為『銳』。」蔣錫昌曰:「劉惟永考異:『嚴遵、楊孚、王弼並同古本。』又引王本經文『揣而銳之』,則劉見王本作『銳』,易氏謂王本作『銳』是也。」

武內義雄曰:「揣而梲之」,河上本作「銳」。按王注云:「既揣末令尖,又銳之令利。」則王氏以「梲」字為「銳」之假借,河上從正字作「銳」。

金玉滿堂,莫之能守。

謙之案:「堂」,釋文:「本或作室。」范應元曰:「『室』字,嚴遵、楊孚、王弼同古本。」今案傅本亦作「室」,作「室」義優。說文:「室,實也。」釋名:「人物實滿其中也。」陳碧虛所見嚴君平、王弼本亦作「室」。

富貴而驕,自遺其○。

嚴可均曰:「而驕」,御注作「而憍」。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景福三本作「○」,乃「咎」別構。

謙之案:樓正、司馬光「驕」亦作「憍」,高翿本作「○」。「自遺其咎」,治要作「還自遺咎」,室町本作「還自遺其咎」。玉篇:「『咎』,說文云:『災也,從人從各,各有相違也。』」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嚴可均曰:王弼作「功遂、身退」,傅奕作「成名、功遂、身退」,邢州本作「名成、功遂、身退」。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景福三本均作「功成、名遂、身退」。景福本「道」下有「也」字。

謙之案:文子上德篇引:「功成、名遂、身退,天道然也。」淮南道應訓:「故老子曰:『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亦均有「也」字。又「身退」,開元御注本作「身○」。字鑑曰:「○,說文:『卻也,從月從�吽A從�痋C』俗作退。」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已、保、守、咎、道韻(之、幽通韻,已協音酉,保音○)。姚文田同。鄧廷楨:保、守、咎、道韻。「保」,古音補阜切。「道」,首聲,古音在幽部。

謙之案:已音以,碑本作「以」。以,之部,保、守、咎,幽部,道,之、幽二部並入,此之、幽通韻。應包括「盈之」「銳之」二「之」字,即之、以、之、保、守、咎、道為韻。又高本漢以「驕」字協已、保、守、咎、道為韻。

奚侗曰:已、保、守、咎、道為韻。之、尤互轉,如易�琤H「道」韻「已」「始」也。江永古韻標準上聲第十一部「保」字,本證:「永言保之」韻考、壽,「他人是保」韻栲、杻、掃、考,「南土是保」韻寶、舅,「王躬是保」韻考。旁證:老子「揣而銳之,不可長保,金玉滿堂,莫之能守」。

右景龍碑本四十一字,敦煌本、傅奕本同,河上、范應元本四十字,王弼本三十九字。河上題「運夷第九」,王本題「九章」,范本題「持而盈之章第九」。

十章

載營魄抱一,能無離?

嚴可均曰:「能無離」,傅奕及近刻王弼句末有「乎」字,下五句皆然。

俞樾曰:河上公本無「乎」字,唐景龍碑亦無「乎」字,然淮南道應引老子曰:「載營魄抱一,能無離乎?專氣致柔,能如嬰兒乎?」則古本固有「乎」字。

謙之案:「乎」字係衍文。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敦煌乙、丙、英倫諸本,均無『乎』字,以後各『乎』字同。」李道純曰:「『抱一能無離』已下六句,加一『乎』字,非。」

首「載」字,按郭忠恕佩觿卷上:「是故老子上卷改『載』為『哉』。」註云:「唐玄宗詔:『朕欽承聖訓,覃思玄宗,頃改道德經「載」字為「哉」,仍屬上文。及乎議定,眾以為然,遂錯綜真詮,因成注解云。』」孫詒讓札迻:「案舊注並以『天之道』斷章,而讀『載營魄抱一』為句,淮南子道應訓及群書治要三十九引『道』下並有『也』字,而章句亦同。楚辭遠遊云:『載營魄而登霞兮。』王注云:『抱我靈魂而上升也。』屈子似即用老子語。然則自先秦、西漢至今,釋此書者,咸無異讀。惟冊府元龜載唐玄宗天寶五載詔云:『頃改道德經「載」字為「哉」,仍隸屬上句,遂成注解。』郭忠恕佩觿則云:『老子上卷改載為哉。』注亦引玄宗此詔。檢道經三十七章王本及玄宗注本,並止第十章有一『載』字,則玄宗所改為『哉』者,即此『載』字;又改屬上章『天之道』為句。今易州石刻玄宗道德經注仍作『載』讀,亦與舊同者,彼石立於開元二十年,蓋以後別有改定,故特宣示,石刻在前,尚沿舊義也。『載』『哉』古字通,玄宗此讀,雖與古絕異,而審文校義,亦尚可通。天寶後定之注,世無傳帙,開元頒本雖石刻具存,而與天寶詔兩不相應。近代畢沅(考異)、錢大昕(潛研堂金石跋尾)、武億(授堂金石跋)、王昶(金石萃編)考錄御注,咸莫能證覈。今用詔文推校石本,得其○跡,聊復記之,以存異讀。」

次「抱」字,傅本、高翿本作「袌」。畢沅曰:「諸本『袌』並作『抱』,案袌,褱也,抱同捊,取也,義異,應用『袌』字。」

謙之案:畢說非也。廣韻號部「袌,衣襟」,又云:「今朝服衣。」與「抱」字義別。經文四十二章「萬物負陰而抱陽」,六十四章「合抱之木」,十九章「見素抱樸」,二十二章「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傅奕本皆作「袌」。畢沅曰:「『袌』作『抱』,非也。流俗所行,河上公、王弼諸本並作『抱』矣。」畢說不如何據。廣韻「袌」字上有「菢」字,注「鳥伏卵」,疑為「抱」字正字,義較「袌」字為優。

劉師培曰:案素問調精論云:「取血於營。」淮南子俶真訓云:「夫人之事其神,而嬈其精營(句),慧然而有求於外(高注「營慧」連讀,失之),此皆失其神明,而離其宅也。」法言修身篇云:「熒魂曠枯,糟莩曠沈。」此之「營魄」,即素問、淮南所言「營」,法言所謂「熒魂」也。楚辭遠遊「載營魄而登遐兮」,王注:「抱我靈魂而上升也。」以抱訓載,以靈魂訓營魄,是為漢人故訓。載營魄者,即安持其神也。載、抱同義。至于此文「乎」字,當從河上本、景龍碑衍,下文諸「乎」字亦然。

謙之案:劉說雖是,但以靈魂訓營魄,似有未至。魄,形體也,與魂不同,故禮運有「體魄」,郊特牲有「形魄」。又魂為陽為氣,魄為陰為形。高誘注淮南說山訓曰:「魄,人陰神也,魂,人陽神也。」王逸注楚辭大招曰:「魂者陽之精也,魄者陰之形也。」此云營魄即陰魄。素問調精論「取血于營」,注:「營主血,陰氣也。」又淮南精神訓:「燭營指天。」知營者陰也,營訓為陰,不訓為靈。「載營魄抱一」,是以陰魄守陽魂也。抱如雞抱卵,一者,氣也,魂也,抱一則以血肉之軀,守氣而不使散洩,如是則形與靈合,魄與魂合,抱神以靜,故曰:「能無離?」

專氣致柔,能嬰兒?

謙之案:經綸堂本無「乎」字,下同。「嬰」作「○」,注亦作「○」。景福本同。「氣」,范本作「e」。「能」下,傅奕本、室町本有「如」字。又淮南道應訓引「致」作「至」。奚侗曰:「傅奕本『能』下有『如』字,乃增字以足其誼。淮南道應訓引『能』下有『無』字,蓋涉『無離』『無為』『無疵』『無知』等『無』字而衍。莊子庚桑楚篇引老子曰:『能侗然乎?能兒子乎?』與此文例正同。」

謙之案:「氣」字為華夏先哲之素朴唯物主義思想。老子之「專氣」,即管子內業之「摶氣」,所謂「摶氣如神,萬物備存」(尹注「摶謂結聚也」)。又曰:「此氣也,不可止以力。」「心靜氣理,道乃可止。」皆與專氣致柔說同。又心術下與內業均引「能摶氣乎?能一乎?能勿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勿求諸人而得之己乎」?此與莊子庚桑楚篇文同,而此文之前,引「老子曰衛生之經」。則又可見老子書中實包含古代醫家之言。又孟子「志壹則動氣」,注:「志之所向專一,則氣為之動。」亦與專氣之說相近。

滌除玄覽,能無疵?愛人治國,能無為?天門開闔,能為雌?明白四達,能無知?

奚侗曰:「玄」借為「眩」。荀子正論篇「上周密,則下疑玄矣」,楊注:「玄,或讀為眩。」是其例。文子上德篇、淮南主術訓均云:「心有目則眩。」「玄覽」猶云妄見。滌除妄見,欲使心無目也。心無目則虛壹而靜,不礙於物矣。淮南氾論訓「故目中有疵」,高注:「疵,贅也。」

嚴可均曰:「愛人」,各本作「愛民」。「能無為」,王弼作「無知」。「能為雌」,河上作「無雌」。「能無知」,王弼作「無為」。

羅振玉曰:「愛民」,景龍本避諱作「人」。「國」下,敦煌丙本作「而無知」,景龍、御注、英倫三本均作「能無為」。「天門」,敦煌丙本作「天地」。「闔」下,敦煌丙本作「而為」,景龍、御注、英倫三本均作「能為」。「達」下,敦煌丙本作「能無為」,景龍、御注、景福、英倫諸本均作「能無知」。

李翹曰:「愛國治民」,河上本「治」作「活」,訛。「天門開闔」,成疏曰:「河上公本作『天地開闔』。」「明白四達,能無知乎」,淮南道應訓作「明白四達,能無以知乎」。

俞樾曰:按唐景龍碑,作「愛民治國能無為?天門開闔能為雌?明白四達能無知」?其義並勝,當從之。「愛民治國能無為」,即孔子「無為而治」之旨。「明白四達能無知」,即「知白守黑」之義也。王弼本誤倒之。河上公本兩句並作「無知」,則詞複矣。「天門開闔能無雌」,義不可通,蓋涉上下文諸句而誤。王弼注云:「言天門開闔,能為雌乎?則物自賓而處自安矣。」是王弼本正作「能為雌」也。河上公注云:「治身當如雌牝,安靜柔弱。」是亦不作「無雌」。故知「無」字乃傳寫之誤,當據景龍本訂正。

謙之案:俞說是也。景龍本「為雌」,敦煌本、傅、范本均同。范應元曰:「河上公並蘇註皆作『為雌』,一本或作『無雌』,恐非經義;蓋當經中有『知其雄,守其雌』也,理亦當作『為雌』。」今案石本如邢玄、景福、慶陽、磻溪、樓正,諸王本如道藏本、集唐字本,皆作「為雌」,與景龍同。紀昀校聚珍本亦云:「案王注義,『無』似作『為』。」又劉惟永道德真經集義引王本經文,與景龍亦同,惟每兩句加一「乎」字。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

謙之案:「生而不有」下兩句,與二章文同。「恃」,河上本作「侍」,莊子達生篇引「為而不恃,長而不宰」,同此。顧本成疏:「故施為利物,亦無思造之可恃也。」又莊子大宗師成疏:「為而不恃,長而不宰,豈雄據成績,欲處物先耶?」是成所見本亦作「恃」。「是謂玄德」句,經文中共三見,五十一章「生而不有」下四句同此。六十五章「常知楷式,是謂玄德」,奚侗曰:「『玄德』猶云至德,以其深遠,故云玄也。」此蓋讚歎之辭,故不避重疊。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離、兒、疵、為、疵(雌)、知韻(歌、支通韻,離協音黎,為協音惟。案「雌」字江本誤作「疵」)。有、恃、宰韻(之部,宰音梓)。姚文田、鄧廷楨:離、兒、疵、知、雌、知韻。

謙之案:離、為,歌部,兒、雌、知,支部,為,古音怡,此歌、支通韻。又有、恃、宰、德為韻。奚侗,高本漢同。陳柱以離、兒、疵、知、雌、為、之、有、恃、宰、德為韻,則不但歌、支通韻,之、支亦通也。第二十八章雌、谿、離、兒,亦歌、支通韻。

張耕古韻發明凡例云:「楚人歌、戈轉支,江淮寒、桓轉歌,此全部流變不可改者。」由此可證老子書中多存楚方音。

顧炎武唐韻正卷二五支:「離」,古音羅,引老子此章及第二十八章。又莊子馬蹄篇:「同乎無知,其德不離。」在宥篇:「若彼知之,乃是離之。」始以「離」「為」二字與「知」為韻。江永古韻標準平聲第二部論之曰:「如『離』字,少司命篇曰:『悲莫悲兮生別離,樂莫樂兮新相知。』顧氏誤解之,謂上句不入韻。然老子以『離』韻兒、疵、雌、知、谿,莊子兩以『離』韻知,此其灼然者。老、莊用『離』字音皆變,則屈子用『離』字寧必其音羅乎?」張耕古韻發明第一類引此,並云:「江氏所舉少司命之離韻,當從楚方音。老、莊皆楚人,故與楚聲合,諸韻皆當如此分別讀之。」

鄧廷楨曰:此章用韻頗為出入。「離」,古讀若羅。詩新臺與施韻,施古音它;易離九三爻辭與歌、嗟韻,嗟古音磋;未有與支、脂部字為韻者。而此章以韻兒、疵、雌、知,「疵」「雌」皆此聲,隸脂部。詩新臺以「泚」韻「瀰」,車攻以「柴」韻「佽」,「泚」「柴」皆此聲也;而此章以韻離、兒、知,兒、知,並隸支部。「知」字詩凡六見,皆與支、觿、枝、伎、箎等字為韻,而此章以韻離、疵、雌,並與三百篇不合。惟詩小弁「尚求其雌」,與伎、枝、知為韻,已因音近而轉,則疵、雌、知為韻有可援據。又「能無知乎」之「知」,一本作「為」,「為」古音訛,正與離韻。則一本作「為」,不誤;其作「知」者,或傳寫之訛也。又顧炎武唐韻正卷十四十四有:「有」,古音以。引老子:「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猶川谷之於江海。」「絕巧棄利,盜賊無有。」「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右景龍碑本六十三字,敦煌本、河上本同,王弼本六十九字,傅、范本七十二字。河上本題「能為第十」,王弼本題「十章」,范應元本題「載營魄章第十」。

十一章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

羅振玉曰:敦煌乙、丙本、景龍、廣明本均作「卅」。

謙之案:景龍作「三十」,敦煌、廣明作「卅」,羅誤校。又室町本亦作「卅」。吳雲曰:「卅,諸本作三十。」是也。玉篇:「卅,先闔切,三十也。」又「輻」字,疑本或作「輹」。易小畜「輿,脫輻」,釋文:「『輻』,本作『輹』。」說文引作「輹」。夏竦古文四聲韻出「輹」字,引古老子,無「輻」字。

畢沅曰:本皆以「當其無」斷句。案考工記「利轉者,以無有為用也」,是應以「有」字斷句。下並同。楊樹達曰:「無有」為句,「車之用」句不完全,畢說可酌。

錢坫曰:考工記曰:「輪輻三十,象日月。」日三十日而與月會,輻數象之,老子亦云。又曰:「輻所湊,謂之轂。」老子曰:「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河上公說:「無有謂空處。」故考工記注亦云:「利轉者,以無有為用也。」說文解字:「轂,輻所湊也。」言轂外為輻所湊,而中空虛受軸,以利轉為用(車制考,見清經解續編卷二百十六)。

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

紀昀曰:按「埏」各本俱作「埏」,惟釋文作「挻」。

羅振玉曰:今本作「埏」,釋文出「挻」字,知王本作「挻」,今據改。御注本同。景龍本、敦煌丙本作「埏」。

馬敘倫曰:說文無「埏」字,當依王本作「挻」。

謙之案:「埏」「挻」義通,不必改字。說文:「挻,長也,從手從延。」字林:「『挻』,柔也,今字作『揉』。」朱駿聲曰:「凡柔和之物,引之使長,摶之使短,可折可合,可方可圓,謂之挻。」王念孫曰:「『挻』亦和也。

老子:『挻埴以為器。』河上公曰:『挻,和也;埴,土也。和土以為飲食之器。』太玄玄文:『與陰陽挻其化。』蕭該漢書敘傳音義引守忠注曰:『挻,和也。』淮南精神篇:『譬猶陶人之剋挻埴也。』蕭該引許慎注曰:『挻,揉也。』齊策:『桃梗謂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挻子以為人。」』高誘曰:『挻,治也。』義與和相通。」由上知「挻」有揉挻之義,惟經文自作「埏」。夏竦古文四聲韻引古老子作「埏○」,文選西征、長笛賦注引作「埏」。又荀子性惡篇:「陶人埏埴以為器。」又云:「陶人埏埴而生瓦。」注:「埏音羶,擊也;埴,黏土也。」又莊子馬蹄篇:「陶人曰:『我善治埴。』」崔云:「土也。」司馬云:「埴土可以為陶器。」文誼均與老子同,當從之。

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

謙之案:景龍碑本止此句為一章。

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嚴可均曰:「有之以為利」,各本句上有「故」字。羅振玉曰:景龍、敦煌乙、丙三本均無「故」字。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高本漢:輻、轂韻。案釋文:「『輻』音福,車輻。『轂』,古木反,車轂。」顧炎武唐韻正下平聲九麻:「『車』,古音居。王應麟曰:『古「車」本音「居」,至說文始有「尺遮」之音,乃自漢而轉其聲。陸氏釋文引韋昭云:古皆「尺遮」反,後漢始有「居」音,非也』。」

右景龍碑本一章二句、四十八字,敦煌本四十七字,河上、王弼、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題「無用第十一」,王本題「十一章」,范本題「三十輻章第十一」。

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五味令人口爽;

謙之案:牟融理惑論引首二句同,文選七命注引第二句同。七發注引作「五味實口爽傷」。左傳昭公二十五年正義引:「五味令人口臭,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文次稍不同。又莊子天地篇曰:「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亂目,使目不明;二曰五聲亂耳,使耳不聰;三曰五臭薰鼻,困惾中顙;四曰五味濁口,使口厲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飛揚。此五者,皆生之害也。」淮南子精神訓曰:「五色亂目,使目不明;五聲譁耳,使耳不聰;五味亂口,使口爽傷;趣舍滑心,使行飛揚。此四者,天下之所養性也,然皆人累也。」文誼皆本此章。

奚侗曰:廣雅釋詁三:「爽,敗也。」楚辭招魂「厲而不爽些」,王注:「楚人名羹敗曰爽。」古嘗以爽為口病專名,如列子仲尼篇:「口將爽者,先辨淄、澠。」莊子天地篇:「五味濁口,使口厲爽。」淮南子精神訓:「五味亂口,使口爽傷。」疑「爽」乃「○」之借字,由○亡誼引申為敗為傷。

于省吾曰:按「爽」「喪」二字,音義古並通。免○「王在周昧○」,「○」即「喪」,「昧喪」即「昧爽」。詩皇矣「受祿無喪」,即受祿無爽也。五味令人口喪,言五味令人喪其口之本然也。河上公訓「喪」為「亡」,義正相符。

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

謙之案:「田獵」,永樂大典本作「畋」,道藏本作「田」。羅振玉曰:「景龍、景福、敦煌乙、丙、御注諸本均作『田』。」案宋書謝靈運山居賦,文選七命注,引作「田」,與此石同。「田」假借為「畋」,說文段注:「『田』即『畋』字。」易師「田有禽」,周禮田僕「以田、以鄙」,注:「獵也。」

又按「獵」字,羅云:「敦煌兩本均作『獦』,乃『獵』之別構。」案羅卷乙本作「○」,丙本作「○」,顏氏家訓書證篇所云「獵化為獦」是也。賈誼新書勢卑篇:「不獦猛獸,而獦田彘,⋯⋯所獦得毋小?」「獦」即「獵」之別構。

難得之貨,令人行妨。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故去彼取此。

謙之案:牟子理惑論引無「是以」二字,高本漢老子韻考所據本無「是以聖人」四字。二章、七章同此。「難得之貨,令人行妨」,馬其昶曰:「『行妨』,妨農事也。」以此可見老子為華夏重農學派之元祖。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盲、聾、爽、狂、妨韻(陽、東通韻,盲音芒,聾協音郎,爽,平聲)。腹、目韻(幽部)。姚文田同。鄧廷楨未及「聾」字,誤。又盲、聾,東部,爽、狂、妨,陽部,此東、陽通韻。姚文田曰:「『聾』字從東轉入。」奚侗曰:「東、陽兩部古音相近。」

吳棫韻補十陽:「聾,盧黃切,耳病。易林:『黈纊塞耳,使君闇聾。』」又引老子此章:「盲音茫。爽音霜。」顧炎武唐韻正卷五十二庚,「盲」,古音武郎反,引老子此章,云:「惟聾字非韻。」江永古韻標準平聲第一部:「聾,盧紅切。戰國策蘇秦語:『舌敝耳聾,不見成功。』呂氏春秋:『何以知其聾?以其耳之聰也。』按『聾』字以此為正。老子『五色令人目盲』四句,『聾』字入陽韻矣。顧氏謂『聾』字不入韻,非也。今時方音,猶有似此。」

王念孫曰:「爽」字古讀若「霜」,正與明、聰、揚為韻。故老子「五味令人口爽」亦與盲、聾、狂、妨為韻。而莊子天地篇「五色亂目,使目不明;五聲亂耳,使耳不聰;五味濁口,使口厲爽;趣舍滑心,使性飛揚」,即淮南所本也(讀書雜志卷九)。

江有誥曰:爽,疏兩切。按古惟讀平聲,至曹植釋愁文「亂我情爽」,與掌、黨協,始作上聲。當與陽部並收。老子檢欲篇「五味令人口爽」,與聾、狂通韻(唐韻四聲正三十六養)。

嚴可均曰:陽東聲近,故陽可通東。烈文:公、疆、邦、功協音;老子:聾、盲、爽、狂協音;卜居:長、明、通協音⋯⋯此東、陽通也(說文聲類下篇陽類)。

章炳麟曰:陽部轉東者,如老子以盲、爽、狂、與「聾」為韻(國故論衡小學略記)。

右景龍碑本四十九字,敦煌本與河上、王、傅、范本均同。河上題「檢欲第十二」,王本題「十二章」,范本題「五色章第十二」。

十三章

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何謂寵辱?辱為下。

嚴可均曰:「何謂寵辱?辱為下」,王弼、傅奕作「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下」。

羅振玉曰:河上、景龍、御注、景福、敦煌丙諸本均無「若驚」二字。景龍本「辱為下」,景福本作「寵為上,辱為下」。

李道純曰:「寵為上,辱為下」,或云「寵為下」,不合經義。

俞樾曰:河上公本作「何謂寵辱?辱為下」。注曰:「辱為下賤。」疑兩本均有奪誤。當云:「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上,辱為下。」河上公作注時,上句未奪,亦必有注,當與「辱為下賤」對文成義,傳寫者失上句,遂並注失之。陳景元、李道純本均作「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上,辱為下」。可據以訂諸本之誤。

勞健曰:「寵為上,辱為下」,景福本如此。傅、范與開元本諸王本皆作「寵為下」一句;景龍與河上作「辱為下」一句。以景福本證之,知二者皆有闕文。道藏、陳景元、李道純、寇才質諸本並如景福,亦作二句。陳云:「河上本作『寵為上,辱為下』,於經義完全,理無迂闊。知古河上本原不闕上句。」按「寵辱」,謂寵辱之見也;「為上」「為下」,猶第六十一章「以其靜為下」,「大者宜為下」,諸言為下之見也。蓋謂以為上為寵,以為下為辱,則得之失之,皆有以動其心,其驚惟均也。若從闕文作「寵為下」一句而解,如以受寵者為下,故驚得如驚失,非其旨矣。作「辱為下」一句者,更不可通。

武內義雄曰:按舊鈔河上本作:「何謂寵辱?寵為上,辱為下。」諸王弼本作:「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下。」雖然,陸氏惟注「河上本無『若驚』二字」耳。今本王本「寵」字下「為」字之上,當脫去「為上辱」三字,河上本似脫去「若驚」二字。蓋王弼、河上兩本相同,後河上本脫去「若驚」二字,王本脫去「為上辱」三字,在後以兩脫誤本互校,遂生種種之異。

得之若驚,失之若驚,是謂寵辱若驚。

奚侗曰:吳澂本無「是謂寵辱若驚」六字,以下文例之,似是。

謙之案:林希逸亦無此六字。又「驚」借為「警」。易「震驚百里」,鄭注:「驚之言警戒也。」

何謂貴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為我有身。及我無身,吾有何患!

嚴可均曰:「有大患」,各本句末有「者」字;兩「我」字,各本作「吾」。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丙本均無「者」字。二「吾」字,景龍及敦煌乙、丙本均作「我」。

謙之案:「及」字,傅、范本作「苟」。范曰:「『苟』字,應吉父、司馬公同古本。」蓋「及」與「若」同義。王念孫曰:「『及』猶『若』也。⋯⋯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言若吾無身也。又曰:『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言若其有事也。『及』與『若』同義,故『及』可訓為『若』,『若』亦可訓為『及』。」(經傳釋詞)今證之古本,知「及」與「若」同,與「苟」字亦可互用。又「患」下,室町本有「乎」字。

故貴身於天下,若可託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者,若可寄天下。

嚴可均曰:「故貴身於天下」,御注作「故貴以身為天下」,與王弼同,河上作「故貴以身為天下者」。「若可託天下」,御注、王弼作「若可寄天下」,河上作「則可寄於天下」,永樂大典作「則可以寄天下」。「若可寄天下」,河上作「乃可以託於天下」,王弼作「若可託天下」,大典作「乃可以託天下」。劉文典曰:莊子在宥篇:「故貴以身於為天下,則可以託天下;愛以身於為天下,則可以寄天下。」案「身於為天下」,義不可通,兩「於」字疑當在「託」字、「寄」字下。道經「厭恥第十三」,正作:「故貴以身為天下者,則可寄於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者,乃可以託天下。」淮南子道應訓引老子作:「貴以身為天下,焉可以託天下;愛以身為天下,焉可以寄天下矣。」兩「身」字下亦並無「於」字。

謙之案:劉說非也。此段各本經文不同,惟莊子在宥篇云:「故君子不得已而臨邪天下,莫若無為;無為也而後安其性命之情。故貴以身於為天下,則可以託天下;愛以身於為天下,則可以寄天下。」二「身」字下有「於」字。又「託天下」在「寄天下」之前,與景龍、遂州、敦煌三本相合;惟上句衍一「為」字,下句衍一「於」字。

王念孫曰:莊子本作「故貴以身於天下,愛以身於天下」。「於」猶「為」也,後人依老子傍記「為」字,而寫者因訛入正文。老子釋文:「為,于偽反。」此釋文不出「為」字,以是明之。

王引之曰:「於」猶「為」也(此「為」字讀去聲)。老子曰:「故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託天下。」莊子在宥篇作:「故貴以身於天下,則可以託天下;愛以身於天下,則可以寄天下。」「於天下」即「為天下」也。

謙之案:二王說是也。「於」「為」互訓。莊子上文作「於天下」,下文「為天下」,與碑本正相同。傅、范本作:「故貴以身為天下者,則可以託天下矣;愛以身為天下者,則可以寄天下矣。」范注「古本」二字,陳碧虛引王弼本與傅、范同,當亦王之古本。譣道藏宋張太守彙刻四家注引王弼云:「無物以易其身,故曰貴也,如此乃可以託天下也。無物可以損其身,故曰愛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亦「託天下」在「寄天下」之前。遂州本作:「故貴以身於天下者,可託天下;愛以身於天下者,可寄天下。」敦煌兩本作:「故貴以身於天下,若可託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各本大致與莊子文同,而以敦煌本為優,當據校改。

又此二「若」字,與「則」字同義。王引之曰:「『若』猶『則』也。老子曰:『故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託天下。』莊子在宥篇『若』並作『則』。」今案河上本、大典本亦作「則」,此其證也。又「愛以身」,廣明、景福二本作「愛身以」:吳雲二百蘭亭齋金石記誤校廣明作「愛以身與為天下者」,與景龍同。又「為天下」者,羅振玉道德經考異誤校景龍本「者」作「矣」,蔣錫昌竟沿其誤。舉此一例,足見校書之難。

又案莊子讓王篇曰:「夫天下之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況他物乎?唯無以天下為者,可以託天下也。」又呂氏春秋貴公篇曰:「天下,重物也,而不以害其生,又況於他物乎?惟不以天下害其生者,可以託天下。」文誼皆出此章。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高本漢以身、患為韻,實際非韻。陳柱:五「驚」字韻,三「身」字韻,四「下」字韻。楊樹達曰:「上文身、驚係兩節,不必強以為韻。」

右景龍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同,王本八十一字,河上本八十四字,范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八字。河上本題「猒恥第十三」,王本題「十三章」,范本題「寵辱章第十三」。

十四章

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

謙之案:范本「夷」作「幾」。范應元曰:「『幾』字,孫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幾者幽而無象也。』」此引傅云,知傅本亦為後人所改,古本亦作「幾」。作「幾」是也,且與易義相合。易繫言「極深研幾」,言「知幾其神,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鄭康成注:「幾,微也。」與傅云正合。馬敘倫謂草書「幾」字似草書「夷」字,音復相近,因訛為「夷」。

摶之不得,名曰微。

謙之案:「摶」,王本作「搏」。釋文:「『搏』音博,簡文博各反。」遂州本、敦煌本均誤作「博」。易順鼎曰:「『搏』乃『摶』之誤。摶即淮南俶真『摶垸剛柔』之『摶』。一切經音義引通俗文:『手團曰摶。』是也。易乾鑿度云:『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循之不得,故曰易也。』列子天瑞篇亦同。『摶之不得』,即『循之不得』;『摶』『循』古音相近。」馬敘倫曰:「莊子知北遊篇『摶之而不得』,蓋本此文,亦作『摶』。列子作『循』者,『揗』之借字。老子本文當作『揗』。說文:『揗,摩也。』禮記內則『循其首』,亦借『循』為『揗』。此作『摶』者,亦借為『揗』。」謙之案:易、馬之說是也。淮南子原道訓:「是故視之不見其形,聽之不聞其聲,循之不得其身;無形而有形生焉,無聲而五音鳴焉,無味而五味形焉,無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生於無,實出於虛。」此節正用老子本文。易乾鑿度、列子天瑞篇、淮南原道訓皆以「循之不得」與「視之不見」、「聽之不聞」連文,知老子經文亦當作「循」。「循」為「揗」假。漢書李陵傳:「數數自循其刀環。」注:「謂摩順也。」說文:「揗,摩也,從手,盾聲。」朱駿聲曰:「今撫揗字,以循為之。」摶之不得,即循之不得,亦即撫摩之而不得其身也。

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

謙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二字,文選頭陀寺碑文注引同。又慶陽、磻溪二本作「故復混而為一」,孫盛老子疑問反訊引作「混然為一」。

其上不曒,在下不昧。

謙之案:各本「在」並作「其」,作「其」是也。「曒」,河、玉、傅、范並作「皦」,敦煌丙本作「皎」。畢沅曰:「皦或作曒,從日者非也。」案畢說非是,辨見一章「常有,欲以觀其徼」句下。

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

嚴可均曰:「繩繩」,大典作「繩繩兮」。謙之案:傅、范本同。又輔行記引「名」下有「焉」字,引「復歸於無」無「物」字。

武內義雄曰:按釋文唯出一「繩」字,謂「河上本作繩」,其意不可能解。盧文弨考證謂「當是作繩繩」,王本既作「繩繩」,則河上本作「繩繩」,亦無以異於王本。舊鈔河上本「繩繩」下有「兮」字,陸注本似脫去末一「兮」字。然則此條王、河之差,只在「兮」字之有無耳。

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

羅振玉曰:敦煌丙本無「謂」字。

謙之案:遂州本同。又「無物之象」,蘇轍、李道純、林希逸、吳澄、董思靖各本均作「無象之象」,義長。

高亨曰:「按作『無象之象』義勝。『無狀之狀』、『無象之象』,句法一律,其證一也。上句既云『無物』,此不宜又云『無物』,以致複沓,其證二也。」今案:韓非解老篇曰:「人希見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圖以想其生也,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象也。今道雖不可得聞見,聖人執其見功以處見其形,故曰無狀之狀、無像之像。」其證三也。又遂州本「象」作「像」。

是謂忽恍。

謙之案:「忽恍」二字,與御注、景福、河上、李道純各本同。諸王本作「惚恍」,傅、范本作「芴芒」。釋文出「怳」字,陸希聲、黃茂材、陳景元、曹道沖各本作「惚怳」,道藏河上本作「忽怳」,要之「怳」「恍」字同。奚侗曰:「『忽怳』亦可倒言『怳忽』,與『仿佛』同誼。」蔣錫昌曰:「『惚恍』或作『芴芒』,或作『惚怳』,雙聲疊字皆可通用。蓋雙聲疊字以聲為主,苟聲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即『仿佛』⋯⋯而老子必欲以『恍惚』倒成『惚恍』者,因『象』『恍』為韻耳。」

迎不見其首,隨不見其後。

謙之案:各本二「不」字上有「之」字,御注、敦煌丙、英倫諸本均無。廣明本、室町本兩句互易,文選頭陀寺碑文同。吳雲曰:「『其後』二字在『迎之』之上,想二語倒轉。」

執古之道,以語今之有。

嚴可均曰:「以語今之有」,各本作「御」。

謙之案:素問氣交變大論第六十九曰:「余聞之,善言天者,必應於人;善言古者,必驗於今;善言氣者,必彰於物。」老子此章,蓋即善於言氣者也。而「執古之道,以語今之有」,則是言古而有驗於今。執古語今,可見柱下史乃善用歷史之術者。

劉師培曰:「有」即「域」字之假字也。「有」通為「或」,「或」即古之「域」字。詩商頌烈祖「奄有九有」,毛傳:「九域,九州也。」又「正域彼四方」,毛傳:「域,有也。」國語楚語「共工氏之伯九有也」,韋注:「有,域也。」此文「有」字,與「九有」之「有」同。「有」即「域」,「域」即二十五章「域中有四大」之「域」也。「御今之有」,猶言御今之天下國家也。禮記中庸:「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此文「今之有」,與彼「今之世」略同。

以知古始,是謂道已。

嚴可均曰:「以知古始」,御注、王弼作「能知」。謙之案:諸河上本、廣明本、景福本皆作「以知」。吳雲曰:「以知」,傅本作「能知」,與此石同。謙之案:傅本與經幢不同,吳誤校。嚴可均曰:「是謂道已」,御注、河上作「道紀」,審觀王弼注亦是「已」字。

謙之案:作「紀」是也。「已」字無義。小爾雅廣言:「紀,基也。」「紀」即借為「基」,「道紀」即「道基」。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夷、希、微、詰、一、昧、物韻(脂部,昧音密),狀、象、恍韻(陽部,恍,去聲),首、後韻(幽、侯合韻),有、始、紀韻(之部)。

謙之案:「夷」,范本作「幾」,江氏二十一部諧聲表與夷、希、微三字均屬脂部。首,幽部,後,侯部,幽、侯合韻。姚文田:夷、希、微韻(五齊平聲),詰、一韻(四��入聲),昧、物韻(二月入聲),狀、象、恍韻(十六庚去聲),首、後、道、有韻(十四○上聲),始、紀韻(四之上聲)。「後」字與「侯」通諧,「有」從之轉入。鄧廷楨同,惟未及首、後、道、有。詰,吉聲,詰、一,至部之入聲也。奚侗:夷、希、微韻,詰、一、昧、物韻,首、後、道、有、始、紀韻。由諸家分合所見不同,益知經文其初自多相協也。如首、後為韻,而顧炎武乃疑「『後』古無與『首』為韻者,老子『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乃散文,非韻也」(唐韻正卷十四十五厚),則亦不知幽、侯合韻,而老子哲學詩之真面目竟熟視而無ƒ”o。

孔廣森詩聲類八脂類曰:「在古本無去入之別。」其可旁證者,引老子:「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

江有誥唐韻四聲正八物曰:「『物』,文弗切。按古有去聲,當與未部並收。老子贊玄篇『復歸于無物』,與『昧』協。」鄧廷楨曰:「昧、物為韻,從未從勿之字,古音同部。說文曶、昧二字相次。曶云:『尚冥也。』昧云:『昧爽,旦明也。』聲同義近,故字亦連文。司馬相如傳『曶爽暗昧』,韋昭讀『曶』為梅憒切,皆可為未聲、勿聲同部之證。」

右景龍碑本九十二字,敦煌本注九十字(實九十一字),河、王本九十四字,傅本一百字,范本九十五字。河上本題「贊玄第十四」,王本題「十四章」,范本題「視之不見章第十四」。

十五章

古之善為士者,

俞樾曰:河上公注曰:「謂得道之君也。」則「善為士者」,當作「善為上者」,故以得道之君釋之。「上」與「士」形似而誤耳。

謙之案:俞說非也。依河上公注,「善為士者」,當作「善為道者」。傅奕本「士」作「道」,即其證。畢沅曰:「『道』,河上公、王弼作『士』。」案:作「道」是也,高翿本亦作「道」。馬敘倫曰:「後漢黨錮傳引作『道』,依河上注,蓋河上亦作『道』字⋯⋯譣文,『道』字為是。今王本作『士』者,蓋六十八章之文。」又案此句與六十五章「古之善為道者」誼同,與下文「保此道者」句亦遙應。

微妙玄通,深不可識。夫唯不可識,故強為之容:

蔣錫昌曰:史記老子列傳:「老子曰:『⋯⋯良賈深藏若虛;君子盛德,容貌若愚。』」皆此文「微妙玄通,深不可識」之誼也。

易順鼎曰:文選魏都賦張載注引老子曰:「古之士,微妙玄通,深不可識。夫唯不可識,故強為之頌。」

⋯⋯作「頌」者古字,作「容」者今字。⋯⋯強為之容,猶云強為之狀。陳柱曰:「頌」之籀文為「○」,則「容」亦古假借字,不必改。謙之案:「不可識」,范本作「不可測」,註云「古本」。

豫若冬涉川,

嚴可均曰:河上「豫」作「與兮」,王弼作「豫焉」。

羅振玉曰:「豫」,釋文:「本或作『懊』。」「焉」,景福本作「兮」。景龍、御注、敦煌丙本無「焉」字。

李道純曰:「豫兮若冬涉川」,或云「與兮」,或以下六句、三句無「兮」字者,非也。

猶若畏四鄰,

嚴可均曰:「猶」,河上、王弼作「猶兮」。王昶曰:諸本「猶」下亦有「兮」字,陸希聲至元本二句並與此同。羅振玉曰:景龍、御注二本均無「兮」字。

謙之案:葉夢得巖下放言上曰:「先事而戒謂之豫,後事而戒謂之猶。猶豫本二獸名。古語因物取義,往往便以其物名之,後世沿習,但知其義,不知其物,遂妄為穿鑿,未有不誤者。」今按爾雅釋獸「猶如麂,善登木」,釋文引尸子:「猶,五尺大犬也。」說文犬部:「猶,玃屬。一曰:隴西謂犬子為猷。」又顏氏家訓書證篇:「猶,獸名也,既聞人聲,乃豫緣木,如此上下,故稱猶豫。」漢書高后紀「計猶豫未有所決」,師古曰:「猶,獸名也。爾雅曰:『猶如○,善登木。』此獸性多疑慮,常居山中,忽聞有聲,即恐有人且來害之,每豫上樹,久之無人,然後敢下,須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決者稱猶豫焉。一曰:隴西俗謂犬子為猶。犬隨人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又來迎候,故云猶豫也。」「猶豫」一作「猶與」。史記呂后紀「猶與未決」,索隱:「猶,猿類也,卬鼻長尾,性多疑。」漢書霍光傳「不忍猶與」,注:「猶與,不決也。」又作「冘豫」。後漢書竇武傳注:「冘豫,不定也。」又高誘注呂覽作「由與」。王念孫讀書雜志(卷四之一)謂:「猶豫雙聲字,猶楚辭之言夷猶耳,非謂獸畏人而豫上樹,亦非謂犬子豫在人前。」二說均可通,王說為勝。此云若冬涉川者怯寒,若畏四鄰者懼敵,猶兮與兮,遲回不進,蓋因物而狀其容如此。

儼若客,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儼」下有「兮其」二字。

王昶曰:河上公作「儼兮其若客」,王弼作「儼兮其若容」。案「客」字與下文釋、樸、谷、濁等四字為韻,作「容」者非也。

陳柱曰:王弼本「客」作「容」。羅振玉云:「景福本作『客』,景龍、英倫、御注諸本均作『儼若客』。」柱按傅奕本亦作「儼若客」,作「客」者是也。客、釋為韻。作「容」者,因上文「強為之容」而誤耳。

渙若R將釋,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渙兮若冰之將釋」,下三句皆有「兮」字。羅振玉曰:景龍、英倫、御注三本均作「渙若冰將釋」。武內義雄曰:敦本「釋」作「汋」。謙之案:遂州本亦作「汋」。

劉師培曰:文子上仁篇作「渙兮其若冰之液」。疑老子古本作「液」。「將釋」二字,係後人旁記之詞,校者用以代正文。

易順鼎曰:考工記弓人注:「液,讀為醳。」山海經北山經曰:「液,音悅懌之懌。」「醳」「懌」皆與「釋」通⋯⋯顧命「王不懌」,馬本作「不釋」,是其證也。「液」音義與「釋」同,故可通用。

蔣錫昌曰:說文:「釋,解也。」「液,水盡也。」冰可言解,而不可言水盡,誼固以「釋」為長。然「釋」古亦假「液」為之。禮記月令「冰凍消釋」,釋文:「釋,本作液。」是其例也。文子作「液」者,假字;老子作「釋」者,乃本字也。

敦若朴,混若濁,曠若谷。

嚴可均曰:御注作「曠若谷,渾若濁」,河上作「曠兮其若谷,渾兮其若濁」。王弼與河上同,「渾」字作「混」。

王昶曰:邢州本作「混若樸,曠若谷,混若濁」,句法與此同;「敦」作「混」,疑涉下文而誤。

魏稼孫曰:「敦若朴」,「朴」八見,惟「鎮之」句,御注作「樸」,餘作「撲」。嚴於「朴」、「朴雖小」、「之朴」三條,校「樸」「撲」字贅漏。按木旁隸字多借手,唐人行押更無一定,當著此最後一句,後校可省。

謙之案:「混」與「渾」同。御注、邢玄、慶陽、磻溪、樓正、室町、河上、顧歡、李道純、范應元各本均作「渾」。王念孫讀書雜志卷九曰:「混、渾古同聲。」

熟能濁以靜之?徐清。

魏稼孫曰:碑皆以「熟」為「孰」,御注「成之熟之」作「熟」,餘作「孰」,嚴失校。

謙之案:古無「熟」字。「熟」,說文作:「孰,食飪也。」禮記禮運:「然後飯腥而苴孰。」漢書嚴安傳:「五穀蕃孰。」「孰」、「熟」可通用,加「火」乃後起字。公羊隱元傳:「王者孰謂?」論語:「孰不可忍也?」注:「誰也。」誰、孰亦一聲之轉。

畢沅曰:河上公作:「孰能濁以止靜之,徐清。」⋯⋯或說作「止」者,與下「久」字為韻,當是也。

安以動之?徐生。

嚴可均曰:御注作「安以久」,河上、王弼作「孰能安以久」。大典作「孰能安以」,無「久」字。

武內義雄曰:敦、景、遂三本並無二「孰能」字。

謙之案:此二句各本經文不同。傅本作:「孰能濁以澂靖之,而徐清?孰能安以久動之,而徐生?」范本上句少一「澂」字,下句同。廣明本作:「孰能濁以靜,動之以徐清?孰能安以久,動之以□□(「徐生」二字已泐)?」又「徐」字有寬舒遲緩之義。說文:「徐,緩也。」爾雅釋天李注:「徐,舒也。」釋地李注:「淮、海間其氣寬舒,稟性安徐,故曰徐。」「濁以靜之,徐清」,與「安以動之,徐生」為對文。吳澄曰:「濁者,動之時也,繼之以靜,則徐徐而清矣。安者,靜之時也,靜繼以動,則徐徐而生矣。」

保此道者,不欲盈。

畢沅曰:高誘淮南子註云:「保,本或作服。」

馬敘倫曰:按莊本淮南道應訓引「保」作「復」,汪本引同此。文子守弱篇引作「服」。倫謂「保」、「復」、「服」,之、幽二類通假也。

蔣錫昌曰:保、復、服雖可通假,然應從莊本淮南作「復」。說文:「復,往來也。」段注�硈〕瞗G「返,還也。」「還,復也。」皆訓往而仍來,是復與返還誼同。四十章「反者道之動」,反即返。「復此道者,不欲盈」,猶言返此道者,不欲盈也。

夫唯不盈,能弊復成。

嚴可均曰:御注作「故能弊不新成」,河上作「故能蔽不新成」,大典作「故能敝不新成」。按弼注「蔽,覆蓋也」,當與河上同。

洪頤烜曰:「故能蔽不新成」,案「蔽」字與「新」對言之,「蔽」即「敝」字。下文「弊則新」,釋文作「蔽」。論語子罕「衣敝縕袍」,釋文:「弊,本作敝。」莊子逍遙遊篇「孰弊弊焉」,釋文:「司馬本作蔽。」古字皆通用。

俞樾曰:「蔽」乃「敝」之假字。唐景龍碑作「弊」,亦「敝」之假字。永樂大典正作「敝」。「不新成」三字,景龍碑作「復成」二字。然淮南子道應篇引老子曰:「服此道者,不欲盈,故能弊而不新成。」則古本如此。但今本無「而」字,於文義似未足耳。

易順鼎曰:疑當作「故能蔽而新成。」「蔽」者,「敝」之借字;「不」者,「而」之誤字也。「敝」與「新」對,「能敝而新成」者,即二十二章所云「敝則新」,與上文「能濁而清,能安而生」同意。淮南道應訓作「故能蔽而不新成」。可證古本原有「而」字,「不」字殆後人肊加。文子十守篇作「是以蔽不新成」,亦後人所改。諸本或作「而不成」者,或作「復成」者,皆不得其誼,而以意改之,不若以本書證本書之可據也。

謙之案:錢大昕曰:「『故能蔽不新成』,石本作『能弊復成』,遠勝他本。」是也。傅本作「是以能敝而不成」,脫一「新」字,與老子義相反。易說以「敝則新」證此文當作「故能蔽而新成」,其說亦較俞樾「寧損蔽而不敢新鮮」之說為勝。如陳繼儒老子雋,謂「能敝不新成者,不變不易,百年如一日矣」,真迂腐之極。惟譣文,「能蔽復成」,當與上文「復此道者不欲盈」句相應,則「蔽而新成」不如景龍、遂州及李榮、司馬光本作「蔽而復成」,為更與老子義相合也明矣。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通、容韻(東部),川、鄰韻(文、真通韻,川音春)。客、釋韻(魚部,釋,書入聲),樸、谷、濁韻(侯部,樸,旁木反,濁,宅木反)。清、生、盈、盈、成韻(耕部)。又奚侗、高本漢皆以客、釋、樸、谷、濁為一韻,姚文田以客、釋為一韻(五昔入聲),樸、谷、濁為一韻(六屋入聲)。高本漢「豫兮」作「懊兮」,「懊」與「猶」韻,「儼」與「渙」韻,「敦」與「混」韻。儼、渙實際非韻。「客」一作「容」,「釋」又作「汋」作「液」,皆韻。又「孰能濁以靜之,徐清」,「靜」上有「止」字,一作「澂」,「止」與下「久」字為韻,「澂」與下「清」字及生、盈、成為韻。又案此章碑本刪去「兮」字,致失五千言楚聲之妙,當以他本正之。譚獻復堂日記(五)稱:「易州石刻助語最少,論者以為近古。傅奕定本在石本前,語助最繁,疑皆失真,過猶不及。」正謂此也。

顧炎武唐韻正卷五十二庚:「生」,所庚切,當作所爭。引老子:「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孰能濁以止靜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動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惟不盈,故其蔽不新成。」「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

右景龍碑本八十字,敦煌本注八十字(實七十九字),河上、王本九十七字,傅本九十八字,范本九十九字。河上本題「顯德第十五」,王本題「十五章」,范本題「古之善為士章第十五」。

十六章

致虛極,守靜○。

謙之案:「致」字,景福本、河上本作「至」。「篤」字,景龍本、景福本、趙孟頫本均作「○」。字鑑曰:「篤,說文:『馬行頓遲,從馬,竹聲。』俗作○。」又室町本「極」字「篤」字下有「也」字。

謙之案:老子言「虛」共五見,惟五章「虛而不屈」,與此章「致虛極」,似有虛無之義。廣雅釋詁三;「虛,空也。」西京賦「有憑虛公子者」,注:「虛,無也。」虛有空竅之義,故訓為空為無。然而虛無之說,自是後人沿莊、列而誤,老子無此也。「虛而不屈,動而俞出」,此乃老子得易之變通屈伸者。邵雍曰「老子得易之體」,正謂此也。「致虛極」即秉要執本,清虛自守之說,亦即論語「修己以安百姓」。王通曰「清虛長而晉室亂,非老子之罪」,正謂此也。

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

嚴可均曰:王弼無「其」字。

紀昀曰:案「觀」下河上注本及各本俱有「其」字。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景福、英倫諸本「觀」下均有「其」字。

蔣錫昌曰:按淮南道應訓曰「吾以觀其復也」,文子道原篇作「吾以觀其復」,均有「其」字。王本脫去,當據補正。王注「以虛靜觀其反復」,可證也。

夫物云云,各歸其根。

謙之案:「云云」,河上、王弼本作「芸芸」,傅、范本作「凡物○○」。莊子在宥篇,文選江淹雜擬詩注引,與遂州碑本均作「云云」。案作「云云」是。「○」、「芸」二字亦通。顧野王玉篇云部引老子:「凡物云云,復歸其根。」案「云」,不安靜之辭也。呂氏春秋「雲氣西行,云云然冬夏不輟」,漢書「談說者云云」,並是也。又「○」,玉篇云:「音云,又音運,物數亂也。」說文:「物數紛○亂也。」義亦可通。一說「云云」是「○○」之省,奕用正字。又「芸」,河上注老子:「芸芸者,華葉盛。」彭耜集注釋文曰:「『芸芸』,喻萬物也,以茂盛為動,以凋衰為靜。『云云』者,喻人事也,以逐欲為動,以息念為靜;義同。蓋經有『根』字,故作『芸芸』。」

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

謙之案:「靜曰復命」,御注、邢玄、慶陽、樓正、磻溪、王羲之、高翿、趙孟頫、傅、范各本與此石同。河上、王弼作「是謂復命」。

奚侗曰:「靜曰」,各本作「是謂」,與上下文例不合。

不知常,忘作,凶。

嚴可均曰:「忘作,凶」,各本作「妄作,凶」。河上或作「萎」,誤也。

謙之案:「忘」「妄」古通。韓非解老篇「前識者,無緣而忘意度也」,王先慎注:「『忘』與『妄』通。」左傳襄二十七年注「言公之多忘」,釋文:「『忘』,本又作『妄』。」莊子盜跖篇「故推正不忘耶」,釋文:「『忘』,或作『妄』。」此「忘」「妄」古通之證。「忘作凶」即「妄作凶」也。此云「復命曰常」,「不知常,妄作凶」,與易義相合。序卦傳:「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

知常容,容能公,公能王,王能天,天能道,道能久,

嚴可均曰:「容能公」,御注、河上、王弼「能」作「乃」,下四句皆然。又「公能王」四句,邢州本作「公能生,生能天」。

武內義雄曰:「知常」下諸本無「曰」字,舊鈔河上本、廣明幢並有。⋯⋯依注義,王本亦有「曰」字也。「公乃生」,諸王本「生」作「王」,今據敦煌無注本及道藏次解本改正。

勞健曰:「知常容,容乃公」,以「容」、「公」二字為韻。「天乃道,道乃久」,以「道」、「久」二字為韻。獨「公乃王,王乃天」二句韻相遠。「王」字義本可疑,王弼注此二句云:「蕩然公平,則乃至於無所不周普也;無所不周普,則乃至於同乎天也。」「周普」顯非釋「王」字。道藏龍興碑本作「公能生,生能天」,「生」字更不可通。按莊子天地篇云:「執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神全,神全者,聖人之道也。」此二句「王」字蓋即「全」字之訛。「公乃全,全乃天」,「全」、「天」二字為韻。王弼注云「周普」,是也。又呂覽本生篇「天子之動也,以全天為故者也」,高注「全猶順也」,可補王注未盡之義。今本「王」字、碑本「生」字,當並是「全」之壞字,「生」字尤形近於「全」,可為蛻變之驗也。

沒身不殆。

謙之案:御注本「沒」作「歿」,傅、范本亦作「歿」。勞健古本考從傅本作「沒」,實誤校。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篤、復韻(幽部),芸、根韻(文部),靜、命韻(耕部),常、明、常、凶、容、公、王韻(陽、東通韻,明音芒,凶協虛王反,容協音王,公協音光)。道、久、殆韻(之、幽通韻、道協徒以反,久音已,殆,徒以反)。

謙之案:常、明、王,陽部,凶、容、公,東部,陽、東通韻。又殆,之部,道、久,之、幽二部兼入,之、幽通韻。姚文田以常、明為一韻(十六庚平聲),凶、容、公為一韻(一東平聲)。鄧廷楨同。

顧炎武唐韻正卷五十二庚:「明,古音謨郎反,今以字母求之,似當作彌郎反。」引老子:「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知人者知,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是謂微明,柔勝剛,弱勝強。」「見小曰明,守柔曰強,用其光,復歸其明,無遺身殃,是謂習常。」「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氣曰強。」

又卷十四十四有:「久,古音几。」引老子:「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有國之母,可以長久。」又引楊慎曰:「孔子以前,久皆音几,至孔子傳易方有韭音。臨彖傳『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於八月有凶,消不久也』;乾象傳『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大過象傳『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離象傳『履錯之敬,以辟咎也,黃離元吉,得中道也;日昃之離,何可久也』。」然既濟象傳以韻憊、疑、時、來,雜卦傳以韻止,則几、韭二音兩存之易傳矣。老子:「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壽。」按老子與夫子同時,老子書中「久」字三見,一韻殆,一韻母,一韻壽。

右景龍碑本六十七字,敦煌本六十六字,河上本六十八字,王、傅、范本六十七字。河上本題「歸根第十六」,王本題「十六章」,范本題「致虛極章第十六」。

十七章

太上,下知有之;

謙之案:禮記曲禮「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鄭注:「太上,帝皇之世,其民施而不惟報。」老子所云,正指太古至治之極,以道在宥天下,而未嘗治之,民相忘於無為,不知有其上也。「下知有之」,紀昀曰:「『下』,永樂大典作『不』,吳澄本亦作『不』。」今按焦竑老子翼從吳澄本。又王註舊刻附孫礦考正云:「今本『下』作『不』。」作「不」義亦長。

其次,親之豫之;

嚴可均曰:御注、河上作「親之、譽之」,王弼作「親而譽之」。謙之案:傅奕本作「其次親之,其次譽之」。

其次,畏之侮之。

嚴可均曰:河上「畏之」下有「其次」字。李道純曰: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或云「畏之、侮之」者非。

于省吾曰:何氏校刊,諸本無下「其次」二字。紀昀謂大典「侮之」上無「其次」二字。按作「其次畏之、侮之」者,是也。上句「其次親而譽之」,河上本「而」作「之」,是也。諸石刊本同(景龍本「譽」作「豫」,二字古通)。二句相對為文。「畏」應讀作「威」,二字古通,不煩št證。廣雅釋詁:「侮,輕也。」「威」與「侮」義相因,上句「親」與「譽」亦義相因也。

信不足,有不信!

嚴可均曰:「信不足」,河上、王弼「足」下有「焉」字。「有不信」,王弼「信」下有「焉」字。